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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棚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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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kǎo péng |
解釋:
舊時舉行考試的場所。《六部成語註解.禮部》:「棚規:各省學政官出考,所屬府州縣其地未設試院,應搭蓆棚為號舍,名曰『考棚』。」《文明小史》第一四回:「在考棚外頭,看見學臺告示,心中詫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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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考棚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葉憲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考棚為貢院之俗稱,即為縣、府、院試之考場,或稱校士院。大抵座北朝南,於大門內,又設東西轅門,考棚內外布置嚴密,有如今之闈場,又稱棘闈。以院試考棚為例,據〔大清會典事例〕載:高垣厚壁,環覆以棘,……書吏房不得近廚廁,不得近巷市,仍各總界一門。……堂上設公座,稍前置小公座,以便接見,試場須高敞不留空隙,堂外甬道東西 ,以千字文橫列編號。……考案前後左右相去各二尺,上置界尺一,下置淨器一。案腳用長竹編結,以防移動,仍貼某字幾號於案上。……堂右設案二,候置出題等書,及照出手牌三十面。旁設大雲板一架,堂東西壁各備出題長柄牌六面、提牌八面。小公座前置長案一,北首置移席、換卷、丟紙、說話、顧盼、攙越、抗拒、犯規、吟哦、不完小印十個,印色備。中放東西文場坐號籤筩,南首留與教官用印。兩旁設受卷長案各一,分置各府、州、縣學坐牌在上,每案置界尺四、呈文紙五十張、筆、墨、硯各一、照進長柄粉牌二。文場四隅,各置案一、金四,以備巡綽人役瞭望。二門內、大門外,各設大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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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考棚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