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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行為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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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roblem Behavior |
作者: | 陳錫銘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問題行為或稱為偏差行為,指個體行為的性質,凡帶有反社會性或非社會性者稱問題行為,因此等行為不利於自己與別人,且明顯地偏離常態。問題行為不只指的是個人行為顯著地異於所處社會文化環境中的常態,而且妨礙其生活適應及造成自己的痛苦或成長的停滯,或造成別人的痛苦或社會的不安(吳武典,民83)。就輔導的觀點,問題行為或偏差行為通常可分為以下六大類: 1.外向性問題行為:即通稱的違規犯過行為或反社會行為,如打架、偷竊等。 2.內向性問題行為:即通稱的情緒困擾問題或非社會行為,如自卑、畏縮、自我傷害等。 3.學業適應問題:例如低成就、注意力不集中等。 4.偏畸習癖:或稱之為不良習慣,多與性格發展上的不健全有關,例如咬指甲、吸吮手指頭、性不良適應等。 5.焦慮症候群:由過度焦慮引發而來,又稱之為精神官能症。 6.精神病症候:其行為已明顯的脫離現實,如精神分裂、憂鬱等(吳武典,民68)。 問題行為的產生主要是因個體的基本需求遭受挫折,因此產生焦慮所引起,除了有不良的外顯行為外,通常也都有情緒適應的問題,而評估個體的行為是否為偏差行為也可以依據以下四個向度來看: 1.行為是否明顯地妨礙學習?使學習效率明顯地降低? 2.行為是否明顯地妨礙與別人的關係? 3.行為是否明顯地影響對自己的態度? 4.行為是否明顯地妨礙和現實的接觸? 若以上四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就意謂此行為已明顯偏離常態而可能是問題行為了(吳武典,民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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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問題行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