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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課程設置(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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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蘇式冬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現行普通高中課程是按國家教委於一九九○年三月所頒〔現行普通高中教學計畫的調整意見〕設置。這項意見是為解決普通高中學生知識結構比例不盡合理的問題,而對一九八一年公布的高中教學計畫有所調整。 其具體課程設置規定如下: 1.課程結構由學科課程和活動兩部分組成。學科課程採取必修課和選修課兩種形式。活動包括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2.在高中三個年級均為必修課者是政治、語文、數學、體育、勞動技術五科,在高一、高二年級為必修課者是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科。 3.選修課分為單課性選修課與分科性選修課兩種。單課性選修課在高一年級每週三課時;高二年級每週四課時。分科性選修課在高三年級開設,課時數可控制在以下範圍內:物理四至六;化學三至五;生物二至四;歷史四至六;地理四至六;外語三至五;體育二至三;職業技術四至六;藝術二至三。學校可根據情況自行安排。 4.勞動技術課每學年安排四週,每天按六課時計算,可根據學校的具體條件,分散使用或集中使用。 5.課外活動包括體育鍛鍊、知識講座、科技活動、各類興趣小組活動、校班會、時事教育等。社會實踐活動每學年安排兩週,可以分散或集中使用。 6.人口教育定必修的內容,可在選修課的時間內安排,總課時不少於十六課時的必修課,也可以開設人口教育講座,同時在政治、生物、地理等課內結合進行。 7.時事教育每週一課時,可用選修課或課外活動時間,分散或集中進行。時事教育的內容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時形勢和各地實際進行安排,可舉辦時事講座或時事廣播。國防教育、環保教育等不單設課,安排在選修課和課外活動中進行,或與有關學科結合進行。 8.計算機課的開設,要根據各地的條件決定。可以作為課外活動或者是選修課,也可以在勞動技術課中安排,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還可列入必選課或必修課。 一九九四年七月國家教委發布〔在普通高中開設藝術欣賞課〕的通知。從一九九四年秋起在普通高中開設藝術欣賞課,內容包括美術欣賞和音樂欣賞,在高一、高二每週一課時,作為必修課開設。 一九九五年四月,國家教委發布〔實行每週四十小時標準工作制後調整全日制中小學課程(教學)計畫的意見〕,從一九九五年秋季開始實施,普通高中課程設置如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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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普通高中課程設置(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