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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發進化論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Emergent Evolutionism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突發進化論首先由摩根(C. Lloyd Morgan, 1852~1936)提出,用來解釋自然歷史,避開借助機械性、生命力、繁殖和先在形成等觀念以說明進化,並避免達爾文學說對哲學的影響。此種學說較狹隘的形式僅討論地球生物史,間或論及宇宙時空史;較廣的形式討論的範圍則包括宇宙原始的存在整體。核心論題在說明一種現象之後所生的改變、分化及複雜狀況。論點有「實現」、「層次」及「新奇」三項。
  實現說:典型的達爾文主義論(Darwinism)者都認為生物改變是漸進的,在自然選擇下,不會出現新物種,生物結構也不會發生突變。這種說法無以解釋有機改變的連續,也無以解釋一項單獨或同時適應而生的改變。突發進化論者以為這是由於在改變之前曾經「中斷」,以致變化突然出現。突發進化論者認為用突發進化解釋,可以避免達爾文派的困難。其次,達爾文派的進化論有四點頗值爭論,第一,獨特活動的生機說是無法偵測的生命力;第二,只根據物理化的機械性;第三,生物的改變、分化與複雜性是所有生命本質潛能的實現;第四,無論如何進化,最基本的單位不變。突發進化論者認為由進化而生的改變與分化等不能縮減,而是在創造進行中累積成形;且在進化歷程中,從未見於歷史中有這類事物。
  層次說:層次是宇宙的一部分,一個層次具有相關的特徵,從一個早先存在的層次而來。由此可說生物來自億萬年前的無生物層;人類文化來自早先的人工形式。層次不必以高低論,而是有內外之別,如同剝去一層,裡面的一層自會出現。而在每一層中,其品質特徵卻有高下之別,故而含於無生物中的高能量也存在於生物中。在突發進化論者中,對於有若干層次,頗無定論。摩根舉出四類,即:心物、生命、心靈、精神或神。奧本海姆(Paul Oppenheim)及普特楠(Hilary Putnam)提出六類,即元素粒子、原子、分子、細胞、多細胞、有機物、與社會族群。
  新奇說:突發進化論者對「新奇」自有其命意,不用已有元素的組合說,也不採推陳出新的創造說,而認定新奇是「不可理解」的,因此也是「無從說明」;只能說是自然的「虔誠」或突發的「偶然」;有時也可說是有機整體大於其各部分之和,其存在是無法解說的事實,或者是由於原生的整體作業者創造宇宙的緣故。
  由於突發進化論的說法最後不能應用理性做貫徹的解釋,難免引起批評以至反對的意見,成為此後爭議的話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突發進化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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