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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檔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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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莊吉發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有清一代,諭旨的性質及其類別,各有不同,上諭檔的規格及內容,彼此有差異,上諭檔就是內閣及軍機處抄錄各類諭旨的檔冊。依照檔冊的形式,可以分為方本上諭檔與長本上諭檔;依照諭旨的性質,可以分為明發上諭檔、寄信上諭檔及兼載各類諭旨的上諭檔等,其中兼載各類諭旨的上諭檔,是軍機處的重要檔冊,其簿冊規格,橫約28公分,縱約29公分,形似方本,習稱方本上諭檔。清代制度,凡宣示中外的諭旨,稱為明發上諭,由內閣頒發,又稱為內閣奉上諭,例應由內閣大學士撰擬,但自乾隆年間以降,撰擬諭旨成為軍機處的主要職掌,不僅寄信上諭由軍機大臣撰擬,即內閣奉上諭或明發上諭,亦由軍機大臣撰擬,方本上諭檔主要就是抄錄寄信上諭及明發上諭的重要檔冊。除寄信上諭、明發上諭外,還有奉旨、特諭。奉旨事件是內閣或各部院衙門因事具奏請旨而頒降的旨意,特諭則為君主因事特降的諭旨,其原件多以硃筆書寫,末書「特諭」字樣,亦有冠以「奉特論」字樣者,習稱硃筆特諭。方本上諭檔內也抄錄頒外藩的敕諭,由軍機大臣擬寫呈覽,述旨發下後繕寫用寶,交禮部頒發。除敕諭外,另有檄諭,其發往外藩屬邦的檄稿,多由督撫草擬,經軍機大臣改定呈覽後,寄交督撫頒發。間亦由軍機大臣代擬,仍以督撫名義頒發。督撫繳諭各屬邦時,多冠以「傳諭」字樣。照會是各國之間互相通知的一種外交文書,方本上諭檔也抄錄致各國照會稿。國書為一國元首代表本國政府致送於他國元首的外交文書,用於國際交涉時,由特派專使遞交;用於公使赴任、卸任時,則由其使臣覲見駐在國元首呈遞,方本上諭檔也抄錄頗多的國書原稿。詔與制俱為綸音,凡遇國家大典,君主宣示百官,或有重大政事,布告臣民時,則頒詔或制,方本上諭檔皆詳載其內容。軍機大臣遵旨議覆的奏稿、奏片及善後章程,多見於方本上諭。咨文為各平行機關互相知照的一種文書,方本上諭檔抄錄多軍機處咨覆或咨行事件的咨文。知會為各部院衙門或各大臣彼此移文會辦的文書,其性質與咨文相近而略簡,其封面、事由多書明「知會」字樣,方本上諭檔抄錄頗多知會。劄或劄付是上對下行文所用的文書,軍機處行文總管、道府等微員時,多使用劄文。啟是一種官信,即官方往來的函札。供詞是當事人親口所述的言詞,各省要犯解京後,由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堂官審訊時,其所錄供詞,多載於方本上諭檔。此外,尚抄錄各種清單,例如禁燬書籍清單、斬絞要犯清單,歷科鄉會試題清單等,因所錄文書種類繁多,具有高度的史料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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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上諭檔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