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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改變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ersonality Change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人格本由若干因素合成,在這方面已有許多學說,對人格組織成分各有其主張。通常對人格的描述,除應用測驗之外,多憑一個人一貫的行為表現判斷,但是偶發的行為或因情境引發的行為變化,並不代表人格改變。
  多數人格心理學家認為人格在幼年(約五歲左右)已成定型,依此說人格改變的可能性便微乎其微。但在一個人一生的歷程中,由於環境和教育的影響,加上生長發展中年齡的改變,也可能表現出人格的改變,改變見於知覺、動機、意識型態或反應意向。
  主張人格可能改變最有力的是凱利(G.A. Kelly, 1905~1967)。依其「個人建構說」(personal construct theory),個人經驗為建構的基礎,建構組織可以改變,表現於行為,行為方式因而不必固定不變,所以相信沒有不變的人格。並說如果一個人若不堅持作自己是那樣的人,吸收些別人的成分,可能使自己變得更好。
  至目前為止,研究人格改變者多在心理治療方面,患者由原來的固執和不過適應等病象,經治療後可以表現適應性。其餘人格改變見於懷孕前後、手術、老年以及戒酒者中。究竟人格改變的幅度如何,有待未來更精密的研究。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人格改變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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