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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建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ersonal Construct
作者: 賈馥茗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個人建構是凱利(George A. Kelly, 1905~1967)所倡「個人建構心理」(The Psychology of Personal Constructs, 1955)的主要觀點,後來稱為「個人建構說」。其中所謂之個人建構是一個雙向兩極對立的系統,個人據之以認識並處理生活中的事件。
  雙向兩極對立系統的形式,如高矮、單雙、快樂悲哀之類,是基本的建構,對每個事件,根據兩極的看法,可以分為相似或不同。假設有三個事件,正極代表相似,另兩個代表不同,則三個中至少有一個和其餘兩個不同。又如其中有兩個事件為「愉快」,因其相同,視為同一極,另一個不同的必然屬於另一端的「不快」,依建構系統的定義,無須再去推究這另一個,即可就兩個相同的判斷或採取行動。凱利視之為「自然的結果」(corollary)。個人依自己的建構系統將建構抽象化,加以組織,成為一個一致的系統(自然結果),即可用以推論所面臨的事件。每個人利用自己組織的自然結果面對所遭遇的事件,每個人便顯示出各有特色。
  建構系統中許多的建構形成層次。個別的建構很少單獨存在,常是若干個互相關聯,這種關聯是組織、思想和活動的必然狀況。一個人在解釋一個事件時,必然把一個或多個建構歸類於這事件上,然後做推論。建構既然含有層次,必然有高低之別,如在較低層次中有「禮貌與粗魯」,相關的高層次中有「關切與忽視」,則持有這種建構系統的人,將會視「關切別人」的人為有禮貌,因為關切和禮貌是同一端或同一類的建構。
  建構的自然結果,由所面臨事件與相同或相異任一端連接,採取相同之處決定對策,乃是自然,因為如此決定,相當方便。凱利以為一個建構有其「方便區」(range of convenience),便於參酌與此區類似的事件,如此便顯示一區有其特點,便於用來對付類似的事件。同時也表示這種區有限制,即與此區建構不同的事件,不能參酌應用。凱利更以為每個方便區有一個方便焦點,明顯的代表此區的特徵,當然焦點處的方便性也較小。另一方面,方便焦點也可以延伸擴大,只是延伸度有限。
  由此可以看出,個人整個的建構系統中,又可分成若干支系統,分支系統互相關聯,擴大了處理事件的廣度。但是也由於存在著分支系統,使自然結果出現片斷的狀況。不過卻因個人的心理發展,使建構系統逐漸分化,生出許多獨立組織而功能特異的分支系統。由於建構有滲透性,可以經抽象作用而有助於統合,即分支系統可以互通,乃是發展的演進歷程,由分化而統整,統整後較前階段的建構系統大而高超,更有特性。在這種歷程中,表現個人的改變,也顯示個別差異。
  綜括凱利的個人建構說,即是認為每個人的獨特處,是基於各人獨有的建構系統,表現在生活中的待人處事方面。而其待人處事所依據的建構,相當於個人所持一貫的態度和觀點,即凱利所謂的自然結果;至於一個人所以要持一種態度和觀點,則是因為「方便」,可能即是通常所說的習慣性。凱利的說法,曾經若干實驗研究,證明頗有實據。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個人建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