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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北卷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方志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南北卷起於明、清兩代科舉考試,規定南、北地域有一定比例之錄取名額,以平衡各地學風發展。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考官劉三吾、白信蹈取宋淙等五十二人皆南士,太祖朱元璋怒,認為所取有偏,親自閱卷,定六十一名進士皆北士,並誅信蹈等,戍三吾於邊;史稱「南北榜之爭」,亦稱「春夏榜之爭」。但至成祖永樂年間,未嘗分地而取。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以南北文化高低不同,規定南北取士分配比例,南人十分之六,北人十分之四。明宣宗宣德(1426~1435)、英宗正統(1436~1449)年間,分南、北、中卷,以百人為率,南取五十五,北取三十五,中取十名。南卷包括應天、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北卷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陝西;中卷四川、廣西、雲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滁、徐、和三州。清代在康熙五十一年以前,會試亦根據應試人數多寡,確定南、中、北三地域不同之中式名額。五十二年以後,始定分省取中。
  南北士人或重經學,或重文學,其學風自中唐以來已顯有不同。宋代由於南方風氣開新,南方文章勝於北方。北宋英宗(1064~1067)時,司馬光與歐陽修曾為貢舉是否應逐路取士而起爭議。司馬光認為當時數路中或無一人及第,因此應逐路取士以均額;歐陽修認為國家取士,應惟才是用,故反對之。然而宋朝終行分路取士之制,當時南北文風差異之大,由此可見。而北方自南宋後,全部為金人控制,到了元代,學風更不如南方,所以明代分南北卷取士,對北方學風之復起,有其貢獻。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南北卷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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