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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寺院學校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onastery School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寺院學校或稱修院學院,是中世紀歐洲一種設於寺院內的教會學校。大概自六世紀中葉開始,男童所受的教育不是與教堂(cathedral)有關,就是與寺院有關。在主教座堂學校(cathedral school)中的教育,主要由主教(bishops)掌理,受教學生日後大多成為世俗的神職人員;在寺院學校中的教育,則主要由僧侶(monks)負責,受教學生以後也多半成為寺院中的僧侶。
  最早的寺院學校出現於四世紀時,起初係以宗教功能--也就是培育僧侶、手稿抄寫及書籍保存等需要為主;經過六世紀時聖本篤(Saint Benedict, 480~547)確立了寺院中生活及教育的模式後,至九世紀時,幾乎所有的寺院都附設有學校,其中著名的包括有義大利的卡西諾山(Monte Cassino)、法國的都爾(Tours)與英國的坎特伯利(Canterbury)等處。
  寺院學校由於隱密性及安全性高,遂成為中世紀初期(六至十一世紀)居於領導地位的教學機關;而那些期望孩子長大後能服務教會的家長,便將其孩子交由寺院訓練。寺院學校的發展大多是自發的,但其本來專為有意成為「修士」(oblati)的教育功能,到九世紀後,亦逐漸開放給無意成為僧侶的「外舍生」(externi)。十世紀時,寺院學校乃發展成為「內學」(inner monastical school)與「外學」(outer monastical school)兩部分,其中內學招收準備成為神職人員的孩童,以培養具有貞潔、安貧、服從三種品質為教育目標,而外學則招收不預備成為神職人員的兒童。
  一般寺院學校的入學年齡為十歲,學習期限則為八至十年;旨在培養學生具有貞潔、安貧與服從等三種品質。在教學內容上則與主教座堂學校大多相同,包括了讀、寫、算及唱詩等基本技能。其中閱讀材料以﹝聖經﹞、教會神父著作及教會聖禮等為主;而寫則是在抄寫手稿;至於唱詩則是由於教會聖禮需有音樂加以伴奏;算術則並非普遍性的課程,但是少數人知道是為了計算復活節(Easter)的日期。這些教學內容都是實用性的,而且是以教會需要為中心。後來,寺院學校的課程才逐漸加多加深,將希羅學術納入課程中,學習範圍包括了七藝(the Seven Liberal Arts)在內。在設備上,一般寺院都設有圖書館及抄書室(Scriptorium);教師則多由神職人員擔任,所採的教學方法則為教師口授後,學生記錄下來加以誦讀牢記,有時也採用個別教學,進行教義問答。由於寺院學校特別強調服從與安貧,所以學校的紀律極嚴,棍棒與鞭條為必備之工具,而且學校也規定學生每天必須從事抄書、閱讀及勞動工作若干小時。
  在十一世紀時,由於政治安定與經濟的繁榮,城市日漸成為中古歐洲的生活重心,而多半位於鄉間的寺院學校則逐漸失去了學術中心的地位,雖然寺院中仍設有圖書館並且也提供教育機會,但真正主要的教育活動已轉至大城市中的主教座堂學校內進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寺院學校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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