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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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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楊漢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為國民政府教育部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五月設立的負責中、小學各科標準教科書編審的專門機構。成立時,聘吳稚暉等為編審委員。 該委員會的職責是:代表國家統一編輯、審定中小學各科教科書。其具體運作程序是:根據教育部頒布的課程標準,編寫各科教科書,編成後送請有關專家審校,然後呈教育部核定付印。初版教科書稱為暫行本。出版後一方面繼續送請國內各科專家及部分中小學教師(多為師範院校之附屬中、小學教師)審閱,廣泛聽取意見;同時在教育部指定之若干中、小學進行實驗教學,並對成效作客觀之研討。隨後彙集上述兩方面之意見對初版教科書加以修正。修訂後的版本稱作修訂本。修正數次後,各方不再有異議,方定為標準本。 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於民國二十三年(1934)、二十七年(1938)兩度改組,擴充編審委員。三十一年(1942)併入國立編譯館。 除上述委員會外,國民政府教育部還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七月成立教科用書編輯委員會。該機構下設中學教科用書、小學教科用書、民眾讀物、青年讀物四個編輯組。其主要任務是:根據教育部所頒標準及教學大綱,編輯或修訂中小學教材;次要任務是編輯部分通俗讀物。此機構編輯、修訂教科書之功能與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類似,但不像後者那樣享有對中小學教材之審定權。故其權限、影響亦較後者為小。該機構亦於民國三十一年(1942)與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一起被撤銷後,相關工作併入國立編譯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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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小學教科書編審委員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