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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箠待笞大杖則逃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張鍠焜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小箠待笞大杖則逃」是說子女對父母所施的體罰,原則上應順從接受,但若是發現父母的體罰有過分之處,可能造成自己不可挽回的傷害,則應逃避,以免留下遺憾;這是出自於有關曾子的一則故事,〔說苑〕、〔孔子家語〕和〔韓詩外傳.卷八〕等書都有記載。有一回,曾子犯了過錯,他的父親曾哲在盛怒之下,掄起木棒打他,打得曾子昏倒在地,過了好些時候才甦醒,站起來便向其父說:「父親不生氣了嗎?」魯國人聽說這情況,都覺得曾子很孝順,而尊敬他。有人把這件事告訴孔子,孔子跟學生說:「如果曾子來了,則讓他進門。」曾參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請人代為向孔子詢問。孔子把曾參找來,說:「你難道沒聽說從前舜是怎麼做兒子的嗎?父親用小鞭子來打,他會等著挨打;父親用大木棒打他,他就逃走。父親找他時,除非是他已經奉命去做事就一定在父親身旁,但是如果父親派人搜索他,想把他殺掉時,就從來沒找到過他。現在你順服不動地等待承受父親憤怒的責打,如果你父親失手打死了你,豈不是陷父親於不義,還有什麼比這更不孝的呢?」由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儒家雖主張順服父母的心志,卻不是不知變通的愚孝,而是要審度時勢,避免造成父母無可挽救的遺憾,像接受體罰固然可以消除父親的怒氣,可是一定不要使自己受到嚴重的傷害;否則等父親怒氣消了,一定後悔。實際上父母在責罰了子女以後,都會懊悔,故而兩方面都要注意,子女盡量不觸動父母怒氣;父母也要控制自己,不在盛怒時應用體罰。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小箠待笞大杖則逃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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