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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教學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Natural Approach
作者: 張玉玲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然教學法」是由美國南加州大學克拉申和特瑞爾(Krashen and Terrel)在一九八三年創立,強調以學習者為教學中心,目的是幫助初級語言學習者能在自然、溝通的情境中成為中級語言學習者。
  克拉申和特瑞爾基於第二語言習得理論(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提出五項假說作為該教學法之學理依據:
  1.習得與學習假說:初級學生在自然的、溝通的情境中容易在無意間習得語言(acquiring language),而不是有意識地學習語言(learning language)。語言習得指的是經由潛意識地透過可理解的語法及實際溝通的目的而使用語言來增進該語言的流利度。相反地,語言學習指的是有意識地認知第二語言的語法規則而加以應用。
  2.自然順序假說:文法結構與詞素之習得有一定的順序。有些語式如一般人稱代名詞(my, your, his, etc.)比關係代名詞(whose)學得較早。
  3.校準假說:學得語言之後,為了琢磨及正確地使用第二語言,有意識的學習可成為一個監視者或是編輯者,使學習者自我檢查及修正所學得語言系統中的發音。
  4.語言輸入假說:在語言學習過程中,學生可以從稍難度(I+1)的語言輸入而進步。(註:I指學生目前之語言程度,而1指稍難度)。
  5.情感性關卡假說:為了要降低情感障礙,教師應提供學生一個輕鬆有趣的語言輸入環境,使學生注重有意義的溝通而不是表面形式之語言表達。
  在實際教學方面,自然教學法有以下特色:
  1.剛開始上課時教師鼓勵學生用第一及第二語言合併回答,待學生已有充分的語言及心理準備再鼓勵他們用第二語言回答。
  2.上課著重四種語言技巧:聽→說→讀→寫,依序進行。
  3.使用視聽輔助器材以幫助學生理解單字。
  4.強調理解且有意義的溝通,及正確和理解性的語言輸入,以提供成功的語言學習必備條件,使學生能夠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
  5.在學生的語言學習過程中,沒有句型練習及錯誤矯正,也未十分強調文法細節,故學生能夠愉快地接受及使用第二語言。
  由於自然教學法提供了一般原則,可應用到不同的情境,特別的目標取決於學生的需要以及四個語言技巧的不同教學重點。教學大綱與教材設計有系統:從簡單到複雜,從具體到抽象,從容易到困難,使學生得以自然、簡易的方式學習第二語言。
  然而,使用自然教學法也會產生一些教學上的限制:
  1.教師要花一些時間蒐集有趣的教材及不同的教學輔助資料(如圖片、日程表、小冊子、廣告、地圖、書本,甚至遊戲)以適合不同程度的學生。
  2.學生注重使用第二語言的流利性,但不見得注重使用該語言的正確性。
  3.該教學法適用於初學者,若要教程度較高的學生,教師要準備特殊的教學大綱。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然教學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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