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用主義與教育 - 教育百科
實 | |
用 | |
主 | |
義 | |
與 | |
教 | |
育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ragmatism and Education |
作者: | 徐宗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美國的實用主義哲學思想,主要是由帕爾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 1839~1914)、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及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等人逐漸發展而成的。 帕爾斯以為一個觀念的意義,含攝在行動當中;而人們思想上的差異,存在於思想的實踐中。思想是一功能性的歷程,用以指導行動;真理則可以說是一種社會價值。至於知識、意義或價值的有效性,當以實際產生的結果,作為論斷的依據。帕爾斯強調,任何一個觀念的意義,都應該由實用的差別來界定,如果二個觀念沒有實際的差別,只能說此二觀念有字義上的不同而已。 詹姆斯更進一步強調,觀念的真乃是由於觀念產生了實效,有了作用。詹姆斯也注意到,在真理的論斷上,倘若沒有其他證驗的方法可資使用時,才可以拿實用作為真理的一項規準;但是詹姆斯的追隨者,則將實用的真理規準,作了擴大性的解釋與應用。實用主義者在教育理論與實施上,重視的是:活動的教學價值;多方面利用學生的興趣,以強化學習的效果;由活動而產生的經驗,應由學生共同分享之;教育歷程中,個人的自由是激發學習活動的一項動力;教育實施應注意到學生創造性能力的發展,以期使學生的學習活動成為主動而積極的學習;教育內容的評斷,應該落實在實用的規準上;教育走向形式化的積弊,必須根絕。 嗣杜威繼起,集實用主義的大成,並改稱實驗主義;主張教育即生長,教育是經驗的改造,由做中學,以及教育無目的等,在二十世紀初期曾盛行一時。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實用主義與教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