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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社群方法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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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Just Community Approaches |
作者: | 沈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正義社群方法乃是道德教育實施方法之一;一九七五年由美國哈佛大學教育研究所教授郭爾保(Lawrence Köhlberg, 1927~1987)和布雷持(M. Blatt)首先提出。此法重點在研究教室內使用假設的道德兩難情境,激發道德討論,以增進道德發展。 郭爾保觀察了以色列集體農場的集體教育之後,受其影響,乃擴展他的道德教育方法,從個別的學生及其在假設性的兩難情境做道德考慮,轉移到社會群體中個人與他人之間的交互作用。 雖然心理發展理論一直認為教育的目的是個人的,但是郭爾保的結論,認為衡量教育效率的單位不在個人而是群體。因為道德發展是建構性的,是一個人與其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並證實有些環境比其他環境更有助於道德成長。郭爾保乃提出創設「正義社群」(just communities)的方法,將此方法在學校、輔育機構和工廠,以促進個人與社群的道德發展,創造一個會提出道德爭論問題的社群,爭論的問題是自然地出自於群體中交互作用,由此使正義社群發揮教育作用。 學校方案是在公立中學內設計一種變通方式的課程,大約包含一百名學生,他們以參與民主體制的方式運作,每名學生與教師皆有投票權,厲行社群規則。社群設三個群體執行任務,即:顧問群體、社區會議和紀律委員會。每個學生被分派到一個顧問群體,此群體每週與一位教師顧問會見一次,群體目的為:第一,提供給會員彼此互相了解的機會,以產生社群情誼;第二,小組討論學校爭論問題,爭論的問題將在較大的社群會議中提出,較大的社群會議包括直接民主中的所有群體的成員。 在每週社群會議中,討論處理說謊、偷竊、藥物使用、出席和退學等問題的學校規則與期望,並採取民主的方式正式通過。在社群的運作上,特別強調這些問題的處理,採取全體意見一致的原則,而非取多數規則,以鼓勵由討論作道德上充分的檢討,並防止「多數專制」的形成。 學生以參加正義社群群體和選修由正義社群教師所教授的學科等二種方式,來參加社群計畫,學生須時常修習社群計畫所沒有的學科,同時在一天內的某部分時間,也要回到學校。 郭爾保和他的同事主張:社群的道德範疇可以檢驗由社群所提出與實施的規範來評量。當社群形成時,其規範將反映一種高階段的道德內容。郭爾保和他的同事所創設與研究出來的此種正義社群計畫迄今尚在中小學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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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正義社群方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