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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檔案事業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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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一丁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1789年,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實施,實行中央與地方分權治理的聯邦制。聯邦政府各機關、各州政府、公私企業的檔案一直由其擁有者自行保存、管理。全國沒有統一的檔案業務機構,也沒有聯邦政府的檔案機構,因此,檔案管理十分混亂,檔案的丟失和任意占有現象嚴重。 1899年,在美國歷史學會下面設立了一個檔案委員會,力圖擔負起指導、促進、協調和規畫歷史檔案、手稿和現行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的責任,由於委員會所做出的努力推動了美國檔案工作的發展。到20世紀,各州幾乎部建立了檔案館。有些州檔案館既保存有歷史檔案和美國定都以前的中央機關的檔案,又保存有本州政府機關形成的檔案。各州檔案工作的開展及聯邦政府機構所產生的大量檔案的安全問題,促使聯邦政府不得不考慮籌建國家檔案館的問題,於是,國會在1926年通過了一項議案,決定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建造國家檔案館大樓。根據此項決定,檔案大樓於1930年動工,1935年11月建成。在此期間,美國國會於1934年批准F.D.羅斯福總統簽署的「關於建立國家檔案館的法令」。這是美國第一個檔案法令,共有11條。主要規定該館負責管理聯邦政府各機關的檔案,是聯邦政府系統中的獨立機構,直接向國會負責,館長由總統任命。如今,1774年大陸會議以來的聯邦政府檔案全部集中在該館,其中包括最珍貴的3分文件:「獨立宣言」(1776)、「美利堅合眾國憲法」(1789)和「人權宣言」(1791)。1968年起,在11個城市建立分館以保存聯邦政府在地區性活動中產生的檔案文件和國家檔案館館藏中對地方研究者有意義的檔案縮影副本。 1947年在國會下面成立了一個由前總統胡佛領導的委員會,負責研究聯邦行政機關的改組問題。1949年,國會在國家檔案館的基礎上成立了受聯邦總務署領導的國家檔案與文件局。它除了管理國家檔案館外,還管理分布在全國的11個分館、2個全國性聯邦文件中心、12個地區性聯邦文件中心、9個總統圖書館。其中,聯邦文件中心是介於政府機關和國家檔案館之間的一種中間性機構,負責保管聯邦政府機關不常用的文件,為移交機關提供利用,並按時限將文件銷毀或轉移給國家檔案館。總統圖書館是收集、保存卸任總統文件以及各種個人物品的檔案館和紀念館。第一所總統圖書館於1938年在紐約海德公園內建造,專門存放F.D.羅斯福總統的檔案文件。1978年,國會通過了關於總統檔案文件的新法案,規定從1981年1月20日起總統離任時必須將其檔案文件移交國家檔案館。1950年,頒布了「聯邦檔案法」是聯邦政府檔案工作實行集中管理的法律依據。1954年,國會通過「文件管理法」。美國各州自行決定其檔案工作,有的設有獨立的州檔案館,有的設有檔案與歷史部,有的在圖書館內設檔案部,有的在州長辦公室下設檔案管理處,有的則在州財政部、總務部、歷史委員會、歷史協會、公共檔案委員會等機構兼管或負責檔案工作。美國有1,100餘所大學設立檔案館,一般都保存大學行政當局的文件,並系統收集歷史手稿,包括學生的畢業論文、學位論文等。1936年成立的哈佛大學是美國最早的一所大學,1939年成立的哈佛大學檔案館是美國最早的大學檔案館。美國的一些大的私人企業,如波音飛機公司、西方電氣公司、福特汽車公司、美利堅銀行以及洛克菲勒基金會等也設有自己的檔案館,為企業的行政需要和編寫企業歷史服務,既保存行政管理文件,也保存技術文件。 1936年成立的美國檔案工作者協會是學術性專業團體,在美國這樣的一個採用分散式檔案管理體制的國家裡,該協會的作用十分重要,它有助於檔案工作者交流經驗,開展檔案學術研究和改進檔案工作。協會從1938年開始出版[美國檔案工作者](季刊),1970年代開始組織編寫和出版檔案專著和系列叢書。協會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專題討論當前檔案工作面臨的問題。聯邦政府檔案部門是國際檔案理事會的A類會員,代表美國參加國際交流,任何各級聯邦政府檔案機構、學術團體和檔案工作者均可申請加入國際檔案理事會,參加國際檔案學術活動。 美國的檔案教育是在1930年代末開始的。1938-1939年,索倫.希克在哥倫比亞大學開設了一門課,名為「檔案館和歷史手稿」介紹世界上主要國家檔案館的歷史和管理。第二次世界大戰至今已有30餘個州在大學裡開設檔案課程,由圖書館學、歷史專業的碩士研究生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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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美國檔案事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