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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教育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rchival education
作者: 林巧敏
日期: 2012年10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檔案教育係指為培養能夠勝任檔案工作之人員,所進行的檔案學理論、專業技能和有關學科知識的專業教育,包括學校之正規教育及由專業組織所舉辦的專業培訓課程等。
學校正規專業教育提供有系統之專業課程,維繫特定專業得以保存、累積、傳播與擴展經驗,以確保該專業不斷地適合社會目的與配合社會發展需要。專業學校教育之功能在於組織專業知識,藉由整合性課程將有組織系統之知識傳授予學生,並訓練學生進行研究。
各國檔案學正規教育開授課程,可大致分為三類:專業課程、資訊科學相關課程及其他相關課程。

(一)專業課程:包含檔案理論與實務工作所有專業知識,如:古文書學、文書工作、檔案發展史、檔案學理論、檔案徵集、檔案鑑定、檔案編排描述、檔案維護學、檔案檢索應用、檔案編纂學、檔案法學、電子文件管理、檔案資訊系統、特殊媒體檔案管理、檔案清理與保存、特殊主題檔案管理等有關檔案學專業相關科目。
(二)資訊科學相關課程:包含資訊科學理論與技術相關知識,如:資料庫設計、資訊檢索理論、資訊儲存與檢索、系統分析與自動化、資訊檢索行為、多媒體應用等有關資訊技術應用於檔案學的相關知識基礎。
(三)其他相關課程:包含支援檔案研究之相關學科基礎知識,如:歷史研究法、歷史學概論、行政史、政治組織與制度、法學概論、管理學、編輯出版實務等有助於檔案內容研究之相關學科。

  為了培養適任之國家檔案館人才,檔案教育多半開設在研究所階段課程,以吸納具有歷史、人文藝術或政治學背景之人才。除正規教育外,由專業組織提供之專業培訓課程則屬於繼續教育,是檔案人員離開學校教育機構後所繼續追求的教育方式,檔案人員因從事專業工作所需,在接受專業領域的基礎知識和理論後,藉由專業繼續教育保持專業知能的新穎性、提升專業服務之績效。因此,檔案繼續教育的性質,係屬以實用為導向的職業進修教育,其對象是在職的檔案專業人員,或甫自正規高等教育機構畢業的待業青年,其內容是有關實務的專門知識與技能,是以提升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知能為目的之教育訓練活動。
根據美國檔案管理人員資格認證學會(Academy of Certified Archivists,簡稱ACA)的「專業檔案管理人員角色描述」(The Role Delineation Statement for Professional Archivists)所要求檔案專業人員應具備的知能,將檔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涵分為八項:(1)檔案管理一般性知識;(2)選擇、鑑定與徵集;(3)編排與描述;(4)參考服務與取用;(5)保存與維護;(6)推廣與行銷;(7)檔案管理計劃;(8)專業倫理與法律責任。

  目前我國檔案學正規教育,主要為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提供;繼續教育部分,主要由檔案管理局與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開授各種檔案專業培訓課程。
參考資料:
葉淑慧(2001)。檔案學碩士教育之比較研究:以五國九校為例。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臺北市。
薛理桂、林巧敏(2010)。檔案管理人員知能認證機制之研究(RDEC-NAA-企-099-001)。臺北市:檔案管理局。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檔案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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