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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態度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arental Attitudes
作者: 王淑俐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父母態度即是父母管教子女的態度,是一種為人父母後對「親職」之認知情緒表現,成為對待子女的言語行動。由於親職是教導子女的責任,父母的態度最常表現在管教方式上,從而影響到親子關係。父母態度屬於社會態度的一種,與個人人格有關。父母們管教子女的方式各各不同,而且父親和母親也常不一致。
  父母態度的形成是社會學習的結果,包括幼年的家庭經驗,受教過程中所接受的知識及重要人物(師長、同儕)等的影響。二十世紀工業化和都市化之後,家庭結構改變,小家庭盛行,一改昔日父母有無上權威,子女只要順從的狀況,父母對子女的約束力日減,子女受到大眾傳播、同儕團體等影響趨向自由民主,使得父母不得不改變教養子女的觀點,並調整對待子女的言行舉止。但由於態度的形成非一朝一夕,故態度的改變也無法一蹴而就。因此有許多父母對子女的教養,遇到困境。加以兩性觀念改變、離婚率上升,出現許多單親家庭,造成另一種父母態度問題。
  對父母態度與子女身心發展之研究,有幾種歸類,如:(1)民主型、權威型、放任型;(2)高關懷高權威、高關懷低權威、低關懷高權威、低關懷低權威型;(3)接納型、拒絕型;(4)溫暖或冷淡型;(5)積極或消極型;(6)獎勵或斥責型;(7)容忍或限制型等。類型不同的影響主要如下:
1.民主型父母(高關懷低權威)容許子女對家庭問題參與意見,家中的規定較少,凡有規定必說明理由,但既已規定必堅持執行。此種開明教養的子女樂於探索事物,能從事建設性活動,親子關係融洽。與此相反的權威型多用壓制、封閉、專制,是低關懷高權威的型態,父母不相信子女有處理自身事務的能力,家中規定既多且嚴,不對子女解釋原因,也不聽取子女的理由,結果使得子女不喜歡探討,不能與人和睦相處,親子形成對立的局面。此外父母態度模糊而不一致,或過於民主而形成放任,或在民主與權威兩端搖擺不定,甚至父母雙方態度不一,意見不合,致子女無所適從。2.接納型父母(高關懷、溫暖、寬容、多獎勵)令子女感覺到父母的關愛與了解,也容許及協助子女依其所好而發展,不勉強子女做能力不及或志趣不合的事。因此子女快樂進取,情緒穩定,有較強的自制力,親子關係親密。與此相反的是拒絕型父母(低關懷、冷淡、壓制、多斥責)有排斥和貶抑子女的傾向,或過於冷漠,或過於干涉,顯示缺乏愛心和耐心,以致子女心中常充滿敵意,對人具有攻擊性,不合群,亦不熱心公務,情緒不穩定,缺乏信心,經常感到煩悶,親子關係疏離。也有父母將過分保護誤為溫暖,將放任視為接納,將沒有原則視為寬容,以致於子女依賴、缺乏責任感。現今青少年問題(含犯罪行為)日增,親職教育日形重要。不論學校教育或社會教育,均將親職教育納為重要且責無旁貸的任務。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父母態度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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