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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教育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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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ommunity Education |
作者: | 黃振隆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社區教育亦稱社區中心教育或社會中心教育。其教育主張是:社區中學校教育的目的在於提高人民素質,改善當地社會的生活;教育對象包括當地全體民眾;教育的內容應密切配合社區的需要;教育設施應充分運用社區資源,以全面促進社區的發展。 社區教育運用發源於美國。一九四四年,美國教育同志會(The American Education Fellowship)為改進兒童中心教育的缺失,強調教育與社區的關係,重視學生在社區生活中必須具備的知識與技能。因此,積極推展社區教育。 社區教育是一種哲學的理念,用以泛指提供社區成員教育需求的活動,以當地學校作為媒介,運用社區資源解決社區的問題,改進社區生活,引導社區朝向自我實現的過程。其目的在於:(1)發展社區教育方案;(2)促進學校和社區的交流;(3)調查與統整社區資源;(4)聯繫社區和政府機構的關係;(5)解決社區問題,滿足社區需要;(6)引導社區自我實現。 由於社區一詞意義頗多,故社區教育一詞含義亦甚紛歧。不同國家、不同時代的學者對「社區教育」所賦予的意義並不相同,其中常見的有:學校外的教育過程、教育機構外的教育、社區學校或社區學院的教育、以追求社區發展為目的的教育及社區行動(community action)的教育等。因此,社區教育一詞的含義可謂從最保守到激進的意識型態皆有之。分析而言,含有下列幾方面的意義:(1)社區學校和社區間相互支持的關係;(2)學校與社區共用彼此的設施;(3)以社區為取向的課程;(4)終身教育;(5)社區參與社區學校的管理;(6)社區發展。 臺灣地區受到美國社區教育運動的影響,自一九五三年起,指定嘉義東石中學等校作為社會中心實驗學校,進行社會中心教育的實驗研究工作(參見「社區學校」)。此項研究工作,後來受到惡性補習、升學競爭及美援停止的影響,以致實驗工作隨之停頓。 社區教育的基本精神,在於學校與社區充分配合、教育與建設兼籌並顧,教育與生活密切聯繫。如此,個人才能適應社會生活,學校生活與社區生活才能打成一片,教育才能協助社區建設,以促進社區之發展。 總之,社區教育是一種教育革新運動。其目的在於使注重升學的教育,轉變為培育健全國民的教育;使偏重記憶的教育,改為重視實際生活問題的教育;使孤立的教育,轉變為密切配合社區生活的教育,使學校成為當地社區文化活動的中心,以改善民眾生活,促進社區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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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社區教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