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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業與職業輔導(法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Orientation Scolaire et Professionnelle (France)
作者: 許勝雄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法國的輔導制度有關升學與就業之進路指導與分發,所以輔導或「定向」的結果,關係到初高中在學青少年的前途至鉅。輔導的目的,設定在促成青少年得以接受適合其興趣、抱負與能力的最高層級的教育,而使其在個人、社會與職業等方面能夠充分地發展。
  輔導之實施,在組織設計上,有賴三個單位與二個職位來運作。
  教學小組(les équipes pédagogiques)負責各科目教師見解之協商,尤其教學活動的配合、教材的選擇、評量的標準等。
  教師會議(le conseil des professeurs)由班級各任課教師所組成,校長為主席,負責每位學生學習成績的考查與評量,以及提出學生進路指導之「建議」。
  班級會議(le conseil de classe)在每班成立,以校長為主席,成員為該班任課教師、二位選任的學生代表、二位選任的家長代表、一位教育諮商員、一位輔導諮商員;也可以再加上校醫、社工員或護士。其任務為定期審查班級的教學活動;考慮各個學生的學習狀況,而輔導學生進路選擇;學年末並作成學生進路建議之「裁決」。
  首席教師(le professeur principal)由校長指派,負責收集彙總教師同仁之觀察,而通知家長並提供有關建議。
  輔導諮商員(le conseiller d'orientation)與教師們密切聯繫,參與對學生的觀察與認識,以協助學生的課業調適與進路選擇;並負責有關教育與職業資訊活動的策畫與主持。
  方向或進路之選擇與志願,係由學生家長提出或表明;當然這也是學生意向的表示。首席教師與輔導諮商員應協助家長尋找最適合學生利益與最具可行性的答案。家長應以書面表示是否繼續求學,以及所選擇的學業組別或職業專攻之志願次序。同時,並選定當所表示的選擇與班級會議的議決有所分歧時,所擬採取的申訴方式:接受考試鑑別,還是移交申訴委員會裁決。如果班級會議的提議與家長的選擇一致,則該提議使具有進路裁定之效力。
  另有教育區督學(相當我國縣市教育局長)主持的分發委員會。其任務係正確地評量學生的成績表現與家長的動機意願,根據這一基礎再次審查(複核班級會議之提議)是否給予學生升讀普通高中的機會,而充分運用區內技術高中與職業高中所提供的教育資源(招生名額)。
  法國的輔導與分發制度之運作,並不限於初中升學高中這一關卡;事實上,整個中等教育階段各學級之升留與進路組別之選擇均使用這套制度。當校內有升學名額時,其分發係校長權限;若所申請的是稀有類科,則擴大招生學區的範圍。
  法國教育採取嚴格的淘汰措施,課業的要求嚴格,留級率也不小,文憑的取得並不容易;而教育訓練的進路分流(les filières de formation)與其所引領的職業出路(les débouchés professionnels),其間的分化與銜接相當複雜;所以亟需各種「資訊」的提供,以協助青少年能夠以自立自主的方式,在長期的個人與職業之生涯規劃的視點下,進行切合實際的教育選擇。這種資訊的提供,也有一套完整的組織設計予以承擔,來確保輔導功能的發揮。
  輔導制度之為法國中等教育的主要特色之一,也表現在其學制名稱上:初中前二年稱為觀察期(cycle d'observation);後二年稱為輔導期或導向期(cycle d'orientation),普通與技術高中前一年稱為確定期或定向期(cycle de détermination),其後二年稱為結業期(cycle terminal)。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業與職業輔導(法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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