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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判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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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wǔ pàn |
解釋:
宋代裝扮鍾馗、判官等形象的舞蹈百戲。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七.駕登寶津樓諸軍呈百戲》:「爆仗一聲,有假面長髯展裹綠袍靴簡如鍾馗象者,傍一人以小鑼相招和舞步,謂之舞判。」也稱為「舞判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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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舞判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Wu P´an |
作者: | 王克芬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舞名。宋代百戲中之舞蹈,即《舞判官》,屬裝鬼神。由驅儺發展而來。接在《抱鑼》、《硬鬼》之後、《啞雜劇》之前表演。表演時先放一聲爆仗,舞者裝扮鍾馗上場,戴假面,長髯,展裹綠袍,腳穿靴,手執簡。另一舞者以小鑼招引,舞步互相配合。其來歷據《天中記》引《唐逸史》:傳說唐玄宗得了瘧疾,晝寢夢見一鬼,形體很大,戴破帽,穿藍袍、朝靴,捉住小鬼便吞食掉。他向唐玄宗自稱是終南進士鍾馗,應舉落榜,觸階而死。唐玄宗醒來後病就好了,於是叫吳道子依照他夢中所見的形像畫了鍾馗像。此後每到年終由翰林院向皇帝進鍾馗像,皇帝把它賜給大臣。民間也在門上貼鍾馗像,這種風俗一直流傳到宋元時代。《夢粱錄》卷六載,南宋時每至臘月,街市三、五人一伙的「打夜胡」隊伍中,就有判官鍾馗形像。至除夕,無論官民之家,都換門神,掛鍾馗;宮廷中除夕夜的大儺儀式中,由修內司教樂所伶工裝扮成各種神魔形像,其中也有判官鍾馗。《夢粱錄.卷二十百戲伎藝》、《都城紀勝.瓦舍眾伎》的百戲名目中都提到《舞判》(《東京夢華錄.卷七駕登寶津樓諸軍呈百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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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舞判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