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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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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許國印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通知、指示),是大陸地區中央、國務院對大陸地區掃除文盲工作發布的指示性文件。 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國共產黨中共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指出:「掃除文盲是我國文化上的一場大革命,也是國家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一項極為重大的政治任務。」並要求:「二年到三年掃除機關幹部中的文盲;三年或者五年掃除工廠、礦山、企業職工中的文盲百分之九十五左右;五年或者七年基本上掃除農村和城市居民中的文盲,使脫盲率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又指出,掃除文盲的對象以十四歲至五十歲的人員為主;採取「以民教民」,發動識字的人教不識字的人;要保證學習時間;組織形式要因人制宜,因時制宜,靈活運用。更要求各地區要加強領導,廣泛動員各方面的力量,制定地區和單位掃除文盲分期實行的規劃;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定期檢查計畫執行的情況,總結經驗,克服缺點,保證掃除文盲任務的順利完成。 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大陸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在農村中繼續掃除文盲和鞏固發展業餘教育的通知〕,指出:「掃除文盲任務還是很重的,而且在掃盲之後,還要實行普及業餘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其中應特別掌握青年、壯年和基層幹部的掃盲工作。要對擺脫文盲狀態的青壯年,逐步實行普及業餘初等教育,然後再逐步普及業餘中等教育。通知中又指出:農村中的掃盲工作和農民業餘教育的開展,必須和農村生產和中心工作密切地結合起來,並要求各級黨委,特別是公社黨委,必須抓學習。對農民群眾的生產和學習統一合理地安排。 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陸中央發出〔關於推廣注音識字的指示〕;指示在全國推廣山西萬榮縣注音識字的經驗,這項經驗解決了文盲回生的問題,並且保證了識字一千多字的農民可以經由閱讀注音書報,自習增加識字的數量。 一九六○年八月三日,大陸中央發出〔關於加強農村掃盲和業餘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的通知〕,確定:「今後農村掃盲和業餘教育工作,由各級黨委的農村工作部和各級政府的農業部門負責主管,各級政府的教育部門仍應加強對農村掃盲和業餘教育工作的管理和領導,特別在教學方面,教育部門要同農業部門密切協作,共同辦好農村掃盲和業餘教育。」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六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掃除文盲的指示〕,指出:據一些地區調查,在少年、青年、壯年中,文盲半文盲占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要求各地採取措施,分別於一九八○年、一九八二年或稍長一點時間內,基本上掃除少年、青年、壯年文盲,努力做到「一堵二掃三提高」。「一堵」就是抓好普及小學五年義務教育;「二掃」是把十二歲至四十歲的少、青、壯年文盲基本掃除(非文盲人數達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三提高」是對已脫盲的要採取各種形式繼續組織學習,進一步鞏固提高。對城市工礦地區的掃盲步伐應快於農村;脫盲標準要達到識二千字,即會讀、會寫、會用、會講。 一九八八年二月五日,國務院頒布了〔掃除文盲工作條例〕,對掃除文盲的一系列問題做出了明文規定,是掃除文盲工作的行政法規。從此,在大陸,掃除文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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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