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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軀體意識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Body Consciousness
作者: 朱啟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軀體意識是人意識到自己存在於世界上的特質。在人的意識中,知覺到自己存在的具體形象,便是自己的軀體。對這方面的論述,從笛卡爾(R. Descartes, 1596~1650)由思維肯定自己的存在,由意識存在的自明性肯定了「心」的實體的存在。人兼具思維與延展兩種特性,是心物(軀體)所組成的整體。心物二者以松果腺為溝通的媒介。其後經驗論者認為,人在感覺事物時,如砌磚一般,撞擊在感官上是為刺激。刺激經神經系統傳達,為人所感覺而行動,其中即含著軀體意識作用。法國哲學家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提出「身體-主體」(body-subject)的觀念以說明軀體意識。認為我們在知覺世界的過程中,並不如經驗論者說的,而是身體與世界形成一體,互為辯證。藉身體與世界的接觸,人身同時「能感」與「被感」。人在世界中發現事物且對事物有所掌握。這如同嬰兒的成長,先是主體,然後再分化出部分,並非由部分(單一的感覺)到全體。如一片馬賽克並不能喚起其他若干片的意義,因意義不是由部分而整體,而是先由整體而部分,然後再由部分到整體,形成意義不斷深化。事物存在有前景(foreground)和背景(back-ground),經過前後意義的交融,意義才不斷豐富並深入。梅洛-龐蒂也認為主智論者所主張的「注意」與「判斷」均不足以解釋人現實生活中的實例。就「注意」而言,如果是由人的某些先前的經驗來了解現今所面對的對象,那麼這些先前的經驗形成前必有其更先前的經驗以知覺當前的經驗,但這些更先前的經驗似乎又要有較之更先前的經驗才有知覺的可能,如此將形成無限後退的情況。「判斷」也不是由一塊一塊的感覺與預料來判斷當前的事物,而是先掌握住全體意義,再就個別部分顯示其意義。猶如人在看到人的面孔時,會不加思索地分辨出面孔的不同;又如在海邊看到一艘船,先看到船,才看清船上有什麼。梅洛-龐蒂認為人的身體與心靈是一體的,人的身體是感受到的意義。人由身體存在世界上,同時知覺並行動。如人的雙手在相互接觸時,雙手同時被知覺,同時也是有知覺的。至於人對世界上外物的知覺,一方面是感覺到外物,實則是感覺到受刺激的身體,即當人意識到身體狀況時,就是說身體能知覺到身體本身。如此即形成軀體意識。心靈與身體是合一的,而不是刺激與反應連結而成的機械體,因此人身體不同於外物,在腳踏上釘子時,腳馬上彈起,這時痛的是人,而不只是腳。只有就整體來看,才能更了解人的存在。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軀體意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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