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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ù xí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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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複習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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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ù xí |
解釋:
溫習已學習的課程。也作「復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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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複習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Review |
作者: | 何澍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複習是對以前所學材料以省思的態度重新回顧、檢查的一種學習方法。複習不是重複練習以前的材料,而是用批判性眼光修正、檢查、補充或重新組合所學過的事實、觀點和概念。 複習的目的是對已學知識的深一層了解,也為即將學習的材料作準備,使新舊知識能融會貫通,用更全面的知識和觀點理解和解釋問題。此種活動運用的時機多是在一堂新課的開始或結束時。前者的作用在於喚起過去所學內容的記憶,並顯示和新單元的關聯,後者則是在摘要新單元的重點,以期能深入掌握之。 複習大致可以用以下幾種方法: 比較法:把一單元的前後知識相比較,或與上單元的知識相比較,比較的對象可以是人物、圖表、數據、畫像等,或者是課本內容與補充教材相比較。 主題法:從中心問題開始,不斷擴展和加深複習的內容和範圍。 評判法:通過歸納事實,表達觀點,讓學生用所學知識回答各種問題,甚至辯解謬誤。 活動法:這種方法的運用可以跨年級舉行。通過活動,學生複習知識。活動形式包括戲劇創作和表演,廣播節目,專題討論,辯論會、競賽、創作設計作業。 書本練習法:讓學生自讀課本,把一單元中的知識、概念串聯起來,可以採用問題回答的形式,讓學生有邏輯地安排答案。 創造發揮法:主要適用於藝術、美術科,學生通過自己的作品,複習所學的知識。 總結法:讓學生總結一單元中的主要觀點和概念,這種複習不要停留在重點句子下畫線,要能啟發學生發現思維模式。 課外資料閱讀法:當學生對課本內容已有很好掌握,補充課外讀物,以加深對課本知識的掌握和理解。 小組設計法:把學生編成小組,把本學科本單元的知識和其他學科相關知識結合起來。 由於複習有加強記憶及加深理解的功效,教育學者尤重視其在關聯學習上的影響,如SQ3R(Survey, question, read, recite, review)五段閱讀法及PIR(Preview, identification, review)學習法,皆視複習為完成學習的重要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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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複習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