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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生集訓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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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zhuān xué shēng jí xùn |
解釋:
大專學生軍訓教育分為在校軍訓與暑(寒)期集訓,暑(寒)期集訓為男生必修科目,集訓目的在鍛鍊學生健全體魄,陶冶高尚品德,修習戰鬥技能,養成規律生活,為文武合一的教育訓練。民國五十九年實施,九十四年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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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專學生集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曾火城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先總統蔣中正為期樹立大專學生中心思想、鍛鍊強健體魄,為國家儲訓文武兼備的時代青年,於民國四十八年(1959)指示成立大專學生集訓班,召訓各大專院校在校男生。是年六月,行政院頒布[大專學生暑期集訓實施辦法],教育部隨即據以實施,以陸軍成功嶺與清泉崗為主要訓練基地,展開大專學生集訓工作。有關集訓的梯次、時間、對象及其教育意義如下: 大專學生集訓的梯次、時間,前後不同。自民國四十八學年度至五十二學年度,每年僅於暑期集訓一個梯次,訓練時間為十四週或十二週,對象為大專二、三年級學生。由於集訓學生為即將離校畢業之學生,對學校教育的幫助似嫌不夠深遠,且亦導致學校教育行政的困擾,故自五十三學年度起,每年集訓增為兩個梯次,訓練時間改為八週,其中第一梯次於七、八月集訓在校學生,第二梯次於九、十月集訓新生,後因學生人數不斷增加,訓練基地容量有限,民國六十一年(1972)行政院復修訂公布[大專學生集訓辦法],明訂大專學生集訓以暑假兩個梯次、寒假一個梯次實施,集訓時間縮短為六週;其中第一梯次為大專二、三年級學生之補訓,第二梯次為大學及獨立學院聯招錄取的新生,第三梯次(寒假)集訓專科學校三、四年級在校學生。現行的集訓工作,仍依此項辦法實施。 大專學生集訓,兼具學校軍訓及預備軍官入伍訓練雙重性質,為大專院校男生(含海外僑生及港澳來臺學生)的必修課程,主要著重愛國思想、生活規律、軍事技能等方面的訓練;其積極的教育意義如下: 1.係一種生活訓練:利用寒暑假安排集中訓練,在不影響課業的前提下,一方面以行動實踐培養學生守紀律、肯吃苦、能負責、迅速確實、勤勞儉樸的生活習慣,另一方面增進學生適應團體生活能力,為推行生活教育之有效方法。2.係一種育樂活動:在漫長的假期中,使青年學生暫時擺脫繁囂的都市生活,變換新的環境,與大自然接觸,參加有規律的團體訓練,修習各種戰鬥技能,為一種具積極意義的育樂活動。3.係一種軍訓教育:大專學生集訓,係由教育部商請國防部代為訓練,主要藉國軍訓練基地之營舍場地、教育器材、教育幹部,以完成大專學校軍訓教育所無法實施之各項訓練,增強大專軍訓教育的功能。大專學生集訓實施迄今已歷四十多年,歷年來參加集訓的學生人數已近百萬人;由於教育目標正確,教育環境良好,實施以來不僅在國防上、教育上收到預期效果,對青年身心、社會風氣的影響亦相當深遠,其成效已贏得各方普遍重視,而給予甚高的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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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專學生集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