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軍訓教育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伍振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軍訓教育之緣起,係民國十七年(1928)五月,第一次全國教育會議在南京舉行,時日本侵華日亟,蓄意製造「五三濟南慘案」,以阻止我北伐統一,會中因討論通過〔中等以上學生實施軍訓方案〕,翌年全國中等以上學校開始遵照實施,是為我國學校實施軍訓教育之始。
  民國二十三年,政府為加強學校軍訓成效,召集高中以上已受軍訓學生,舉辦暑期集中訓練,情況良好。二十六年中日戰爭爆發,因經費支絀,大規模的集訓舉辦困難,故仍由各校自行實施學校軍訓。抗戰勝利後,學校軍訓一度停止實施。迨三十八年(1949)政府遷臺,乃決定再度恢復學校軍訓。行政院於四十年飭國防部先於八所師範學校試辦。四十一年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成立,接辦學校軍訓工作。四十二年以試辦成效卓著,行政院遂正式訂頒〔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同年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普遍實施軍訓,專科以上學校,因籌備不及,則延至次年開始實施。
  民國四十七年,救國團根據歷年實施軍訓經驗,與各方反映意見,提出改進計畫大綱;其改進原則,在確立教育目標,力求學校軍訓制度與預備幹部訓練制度密切銜接,在辦法方面,則除對高中男女生及大專女生之軍訓內容作進一步之修訂外,並將大專生軍訓區分為在校軍訓與暑期集訓,藉以完成預備軍官之入伍教育,使學生軍訓體制,臻於完備。民國四十九年三月,政府認為學校軍訓制度業已建立,效果亦極良好,此一重大之文武合一教育政策,關乎國家百年大計,應予納入行政體系,以使垂之久遠,乃由行政院明令學校軍訓自是年七月一日起,移歸教育部,並設立學生軍訓處,主管是項業務。至此,我國的軍訓教育已步入制度化與正常化,其項目分為軍事訓練與軍事管理兩部分。
  軍事管理由教育部介聘之軍訓教官,配合學校訓導人員施行,其目的在於輔導學生進德修業,養成良好之生活習慣。軍事訓練則分:(1)高中在校軍訓:男生授以普通軍事常識及基本教練與射擊教練,女生則以簡易護理為主;(2)寒暑期集訓:由每年大學及專科聯招錄取男生、五專第三學年第二學期在校肄業男生,利用寒暑假期間,分赴成功嶺基地集訓八至十二週,其性質係預備軍官教育之入伍訓練;(3)大專在校軍訓:在繼續保持與擴大集訓成果,進一步授以軍事知識與培養幹部之領導統御才能,女生仍以護理為主,惟著重社會服務及戰地服務等認識;(4)預備軍官分科教育:大專學生於應屆畢業年參加預備軍官之志願考選,其合格者,於畢業後分發至各有關兵種(科)軍官學校接受為期八至十三週之分科教育,取得預備軍官資格,即以軍官役按規定期限徵服兵役義務。
  除此而外,政府為配合學校軍訓教育之實施,並於民國四十一年(1952)起建立預備軍官制度;凡大專畢業學生,接受定期的預備軍官訓練後,均可服軍官役。四十三年專上學校全面開始實施學生軍訓,於是學校軍訓教育與預備軍官訓練相互配合,即由在校軍訓及寒暑期集訓完成預備軍官入伍教育,畢業後分發至各兵科軍官學校接受分科教育,取得預備軍官資格。五十八年(1969)起,預備軍官改為考選制,凡合格者,於畢業後接受分科教育,期滿服軍官役,其不及格者,則畢業後服常備兵役。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軍訓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