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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與中等專門教育改革基本方針〕(蘇聯)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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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he Fundamental Directions of Higher and Secondary Specialized Educational Reform] (U.S.S.R.) |
作者: | 鍾宜興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蘇聯〔高等與中等專門教育改革基本方針〕是一九八七年由蘇共中央與蘇聯部長聯席會議決議通過,其主旨在於改革高等與中等專門教育。 為求廣徵意見,該基本方針的草案於一九八六年六月公布,供各方討論;計有一千二百五十萬人參與,收集的意見資料超過二十萬條,經過蘇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研究、修正,最後定案前於一九八七年三月公布。 方針中直陳高等與中等專門教育存在著許多弊端,無法配合時代與社會的需要,為加速經濟發展,改革已屬必要。而改革的目的在於提高人力素質以及合理運用人才;為達此目的,改革的方針首重教育、生產與科學三種領域的融合,故按照新的方式建立高等學校,務使學校得與國民經濟各部門及科學研究機構三方面緊密聯繫,三者相互配合發揮共同的力量,進而確立相互作用的組織與經濟體制。使高等學校得以實施定向培養人才,而人才亦可為企業所用,各企業用人才時亦要向培育機構付費。 此項基本方針全文共分十部分,主要內容為:(1)高等和中等專門學校應與國家社會的經濟相互配合,加速發展;(2)教育、科學和生產必須密切結合;(3)提高專業人才培養的品質是高等學校的主要任務;(4)提高各類各級學校培養專業人才的工作水準,符合現代的要求;(5)培養思想成熟且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的專業人才;(6)確認發展高等學校的科學研究,是改善專業人才的培養以及加速科學進步的重要因素;(7)確認加強師資培育與提高教育素質兩者是改善高等教育和提高科學研究水準的重要因素;(8)加強高等學校有關專業人才進修與再訓練方面的功能;(9)確認提高學校工作效率的必要條件是更新高等和中等專門學校的教學儀器設備;(10)改善高等與中等專門教育的教育行政工作。 這項法令的公布,顯示戈巴契夫社會重整運動需要專業人才甚急,同時也暴露出蘇聯在技職教育上的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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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高等與中等專門教育改革基本方針〕(蘇聯)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