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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鹿洞書院揭示〕 - 教育百科
鹿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白鹿洞書院揭示〕又名〔白鹿洞書院學規〕,係宋朱熹為廬山白鹿洞書院所立之學規。據〔宋史.道學傳.朱熹傳〕,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朱熹除知南康軍;理政之餘,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復其舊,並為立學規俾學子守之,此即〔白鹿洞書院揭示〕。據〔朱子大全.雜著〕所載,其內容如下:
  父子有親 君臣有義 夫婦有別
  長幼有序 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別如左:
  博學之 審問之 慎思之 明辨之 篤行之
  右為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於處事接物,亦各有其要,其別如左:
  言忠信 行篤敬 懲忿窒慾
  遷善改過
  右修身之要。
  正其誼不謀其利 明其道不計其功
  右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行有不得
  反求諸己
  右接物之要。
  朱子訂此學規,旨在使士子明古代聖賢教人為學之意,主要在使其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己及人,而非時下為應科舉,徒欲其務記覽為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此後,明、清書院學規,多以此為藍本(參見「白鹿洞書院」)。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白鹿洞書院揭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