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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刑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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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ǔ xíng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wǔ xíng
解釋:
古代五種輕重不等的刑法:(1)秦以前為墨、劓、剕、宮、大辟。《書經.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漢.孔安國.傳:「五刑,墨、劓、剕、宮、大辟。」(2)秦漢時為黥、劓、斬左右趾、梟首、菹其骨肉。《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3)隋唐以後為死、流、徒、杖、笞。《舊唐書.卷五○.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為五刑。」(4)現行刑法分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五項。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五刑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傅元龍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五刑」指墨、劓、剕(或臏)、宮、大辟五種刑罰,據〔白虎通義.五刑篇〕,簡述如次:
1.刑為德之輔:「聖人治天下,必有刑罰何?所以佐德助治,順天之度也。……設刑罰者,明有所懼也。」儒家治國主「德主刑輔」之說,德為施政之本,而刑為輔助工具。而德教以仁義禮智信五常為主,故曰:「五刑者,五常之鞭策也。」2.五刑的由來:「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大辟法水之滅火,宮者法土之雍水,臏者法金之刻木,劓者法木之穿土,墨者法火之勝金。五刑依五行相剋之理而作,火能變金色,故墨以變其肉;金能刻木,故剕以去其骨節;木能剋土,故劓去鼻;土能塞水,故宮以斷其淫;水能滅火,故大辟以絕其生命。3.五刑的實施:「五帝畫像,三王明刑。」五帝時代,以德治國,故無肉刑而採象刑,所謂象刑就是使犯者著特殊服飾,以代五刑之執行。如「犯墨者蒙巾,犯劓者以赭著其衣,犯臏者以墨蒙其臏處而畫之,犯宮者履雜屝,犯大辟者布衣無領。」而至堯舜以後,因德衰故三王制肉刑,依刑罰之輕重而分,大辟為上刑,剕、宮為中刑,劓、墨為下刑。至於五刑的執行方式:「墨者,墨其額也,即在臉上刺字;劓者,劓(音一ˋ,即畫去)其鼻也;腓者,脫其臏也,即斷足;宮者,女子淫執置宮中,不得出也,丈夫淫,割去其勢也;大辟者,謂死也。」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五刑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