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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權主義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aternalism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父權主義是指政府、有關當局或家長以促進所屬成員或兒童福祉為理由,積極干預其自由,不讓他們有自由抉擇與負責機會的主張或作為。
  當國家以「為了保護個人免於傷害或促進個人的福祉及利益」為由來干涉個人自由之時,國家的態度或作為就是一種父權主義,如國家立法強制要求駕駛人或乘客繫安全帶就是一例。同樣的,當家長、教師,乃至於任何成人以「為了保護兒童免於傷害或促進兒童的福祉」為由來干涉其自由的態度或作為時,也是父權主義,強迫兒童受國民教育亦可為一例。
  長久以來,有不少的哲學家支持父權主義;最著名的要屬柏拉圖(Plato)及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衡諸人類的社會活動特質,父權主義幾乎是不可免的事實。但晚近社會特別尊重個人自由,使得哲學家不斷地對父權主義的正當性及合理性起了懷疑,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的名著〔自由論〕(On Liberty)就有反父權主義的強烈傾向。
  在父權主義不可免,晚近社會又特別強調個人自由的情形下,哲學家所關注的問題就落在:究竟應在何種時機採行父權主義,以及究竟有什麼充分的理由來支持父權主義的態度及做法。
  在一個尊重個人自由的社會中,凡要採行父權主義的態度及作為者均須提供充分的理由,這是因為父權主義的實施總是會剝奪個人的自由。
  有的哲學家認為父權主義要在下列條件滿足之後才能採行:(1)被干涉自由者的理性尚未成熟;(2)父權主義的作為一定要能有效保障被干涉自由者的重大利益;(3)對於什麼才是個人的重大利益必須有相當的共識,如認定生命是可貴的;(4)要確定沒有其他非強迫性手段能達成相同的目的。
  在為什麼非得實施父權主義這問題上,哲學家的理由大致是:個人自由固然重要,但人類活動中的一些其他價值,如生命、幸福、安全也很重要,在很多情況下,可以犧牲個人自由來換取其他更重要的價值。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父權主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