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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刻本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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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guān kē bě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uān kē běn
解釋:
版本類型。指清代及清代以前歷代出自公帑或由某種國家機構、單位主持雕印的書本。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官刻本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沈津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官刻本指中央機關及政府各部門所刻的圖書。中央機關所刻的書,以國子監刻本為最著名。宋代,地方部門所刻之書,也有不同名目,如依其官署名稱,可分為茶鹽司本、轉運司本、安撫司本、提刑司本等等。宋代兩浙東路的茶鹽司刻書較多。地方官刻本中,凡用地方政府公庫錢刻印的書,總稱之為「公使庫本」。除上述以外,各州學、軍學、郡學、縣學以及書院等,也都有刻書。元代世祖尊崇孔子,不改漢制,用以籠絡漢族士子,撥發官款雕印漢文圖書,以供學校使用,因而官刻圖書遍及各地。元代中央機關刻書的有興文署和藝文監,以興文署於至元27年(1270)刻〔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鑒〕、〔通鑑釋文辯誤〕為最佳。地方官府所刻圖書,以九路儒學分刻之〔漢書〕、〔後漢書〕、〔三國志〕、〔隋書〕、〔新唐書〕、〔北史〕、〔遼史〕、〔金史〕、〔宋史〕等九史為最著名。明代的官刻本,有國子監、太醫院所刻之書,主持內府刻書的是司禮監。至於地方官刻書籍,則由各省布政司、按察司負責。內府刻本是由經廠所刻,經廠是司禮監的附屬機構。成祖朱棣永樂初年即開始刻書,由宮內太監領其事,最初刻印數量較少,主要供給宮內書房學習和大小太監誦讀之用,內容多半是經史讀本、前代儒家性理道學書籍和明代政令與制等書籍。清代初期,在武英殿設修書處,校對官吏、寫刻工匠聚集一處,由翰林院詞臣總領其事,一變明代由司禮監專司經廠之舊習。清代歷朝官本,都由武英殿承刻,內府書籍如實錄、聖訓、御製詩文、御纂經典、會典、方略等,統由武英殿刊板印行。此外,康熙間曹寅主持的揚州詩局和晚清時期各省所開設的官書局也刻印圖書。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官刻本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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