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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圖書館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顧敏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立法院於南京時期即設有編纂處,遷臺後配合人力精簡制度縮編為圖書資料室,目前稱為圖書館。
  根據民國42年(1953)訂定之立法院處務規程第4條規定,圖書資料室掌理圖書之購置、管理和立法資料蒐集及編纂。唯由於時代的進步,客觀環境的變遷,以及資訊媒體的日新月異,資料及資訊處理方式,也隨科學技術管理而有所革新,因此,自72年開始,立法院圖書館能擔負起國會圖書館任務,重新組織為:圖書館、電腦處理中心、法律資訊中心、剪報資料小組,分別掌理不同職責的作業與服務。
  (一)圖書館:採取開架式閱覽,並提供外借及複印服務。對象為立法委員、委員助理、全院職工,另外對於國會記者、政府及研究單位則提供查詢。
  (二)電腦處理中心:建立法規文獻全文資訊組群、委員質詢及資料檢索資訊組群:國外立法參考資訊組群、辦公室自動化資訊組群、議案及行政管理資訊系統、政府預算資訊系統等6大資訊系統的開發及管理,以及全院電腦網路的連線、維護和支援辦公室自動化。
  (三)法律資訊中心:除蒐藏早年立法資料、中西法學文獻、國會記錄、出版品,及相關立法資料的報導等,能以參考工具書、光碟和縮影資料為主。此中心對於各種立法研究資料加以初步之加工,提供參考性、資訊性服務,也協助委員查詢、查證有關立法資料,隨時提供適當的服務。
  (四)剪報資料小組:為配合社會輿情對於立法資料及意見之反應,成立此小組,提供每日最新的新聞資訊。
  立法院圖書館,近年來,配合立法院的議事運作及對於立法效率和立法品質的提升,積極開創各種針對法案審議、立法研究所需的服務,主要包括:(1)新知通報服務;(2)立法報章資料服務;(3)立法資料選粹服務;(4)法規資源引介服務;(5)立法研究服務;(6)自動化資訊服務;(7)資料資源分享服務。同時亦出版以下刊物;(1)[圖書資料簡訊](季刊);(2)[立法報章資料索引](月刊);(3)[立法報章資料專輯](不定期};(4)[立法資料選粹](對內發行);(5)外文[期刊目次輯要](對內發行);(6)法規資源引介(對內發行);(7)[法規暨參考工具書目錄](雙年刊);(8)[公報議事錄暨連續性刊物目錄](雙年刊);(9)[立法院圖書館總目錄](3冊);(10)[立法資訊服務介紹](不定期);(11)[法律沿革全書];(12)[法律條文主題彙編];(13)[立法期刊文獻索引];(14)主題檢索詞典:[立法資訊系統索引典](雙年刊);(15)立法決策支援服務(對內發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立法院圖書館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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