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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師資的職前培育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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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cience Preservice Teacher Education |
作者: | 張賴妙理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科學師資的職前培育指科學師資的養成教育。 我國的職前師資培育始於清末;民國以後師資培育的制度逐漸發展,各省相繼成立師範學校;政府播遷來臺之後,師範學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培育三年後擔任國小教師;師院學院招收高中畢業生,培育四年實習一年後,擔任中學教師。民國五十二年(1963)將師範學校改為五年制的師範專科學校,招收國中畢業生受教五年培育各類學科(含自然科)之小學教師;民國七十五年(1986),政府又將師範專科學校改為四年制的師範學院,招收高中畢業生,培育四年後授予學士學位。至於中學科學師資的培育,初由省立臺灣師範學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身)負責;之後,先後設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及高雄師範大學,培育中學師資。故而,我國國民小學職前科學師資的培育,是由九所師範學院辦理,國民中學的科學師資則是由三所師大負責培育;而高中的科學師資主要由資優之國中科學師資甄選而得,不過也有部分高中科學師資是直接由獲得碩、博士之科學教師擔任。民國八十三年(1994)以後,政府開放各大學校院也得申請設立教育學程,培育師資。是以日後科學師資之培育將不限於師範院校。 美國科學師資的職前培育學校始於一八三九年,在麻州設立了第一所公立師範學校。南北戰爭結束後,由於公立小學數目增多,因此師範學校才迅速發展。到了一九○○年,師範學校改制為師範學院,負責培育中小學的科學師資。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師範學院又改制,變為具有多重目標之學院內之教育學程或大學內之教育學院。從一九八六年起,霍姆斯小組(The Holmes Group)提出師資改革之主張,建議大學生需接受紮實之通才教育,大學應主修任一學科而非教育,教育專業訓練則延伸至大學畢業後才實施,即獲有學士學位後,再接受教育專業的培育。將師資培育提升至研究所階段。目前,美國中、小學科學師資由一般大學院校負責培育,各校漸有將科學教師提升至研究所程度的趨勢。 由培育科學師資的發展,可以發現中、小學師資的專業化越來越受重視;各國的中、小學師資均逐漸提升至大學或研究所的程度。師資培育課程強調統整性,是以當前各國培育科學師資的課程均包括普通課程(強調文化陶冶的課)、專門課程(教師日後所任教之科學學科的課程)與專業課程(教師必須具備的教學知識與技能相關之教育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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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科學師資的職前培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