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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蘇達多項人格測驗〕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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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innesota Multiphasic Personality Inventory,MMPI] |
作者: | 簡茂發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明尼蘇達多項人格測驗〕係一九三○年代由海斯威(S.R.Hathaway)及麥肯勒(J.C.Mckinley)所編,初稱〔醫學與精神醫學量表〕(Medical and Psychiatric Inventory)。一九四一年由明尼蘇達大學出版改為現在名稱。國內則於民國五十六年四月由路君約修訂,海軍總司令部人事署出版。 測驗的主要目的是在測量受試者個人和社會適應有關的人格特質,以供諮商、輔導及臨床診斷之參考。測驗內容將影響個人和社會適應的主要人格特質,予以客觀的評價,共有五百五十題,分為二十六個量尺:(1)一般健康;(2)一般神經學;(3)腦神經,(4)動作與協調,(5)感受性,(6)血管、營養語言及內分泌,(7)心肺系,(8)胃腸系,(9)生殖泌尿系,(10)習慣,(11)家庭與婚姻,(12)職業,(13)教育,(14)性的態度,(15)宗教態度,(16)政治態度(法律與秩序),(17)社會態度,(18)抑鬱,(19)狂躁,(20)固定觀念和強迫行為,(21)妄想、幻覺、錯覺、基準(參照)觀念,(22)恐怖,(23)虐待狂與被虐待狂,(24)士氣與團體精神,(25)有關男女兩性,(26)有關受試者試圖將個人放在一種未必有利的位置。 測驗適用範圍為十六歲以上之青年及成人。測驗時間無嚴格限制,以做完題目為止,通常可在二小時完成,一般以團體施測方式實施。 在信度方面,以四十一人為樣本,間隔三個月的重測信度為.57~.82。各量表分數的內部一致性分析之相關係數為.26~.91。在效度方面,則採建構效度(construct validity),依據正常組與效標組的反應差異達顯著水準者,才將題目列入各量表,使題目能具有區分正常組與效標組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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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明尼蘇達多項人格測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