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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授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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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Great Didactic] |
作者: | 徐宗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教授學〕亦有譯為〔大教學法〕者,為捷克教育家康門紐斯(Johann Amos Comenius, 1592~1670)著名的教育論著。〔大教授學〕的拉丁原文為(Didactica Magna),其意為把一切事物,教授給一切人類的全部藝術之謂。該書亦係康門紐斯宣揚泛智教育理論的一本傑作。它完成於一六三二年,發表於一六五七年,全書共分三十三章,系統地闡述了康門紐斯對當時教育實施改革的主張,並透過這本論著,將他的感覺唯實論的教育思想,作了一番詳盡的說明。 康門紐斯是一位虔誠的基督教徒,全書架構就是以基督教徒的立場,討論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教育制度,以及如何實現他的普及教育的理想。康門紐斯以為人是可教的動物,人之所以能成其為人,主要的原因就是人接受了教育。人是依照神的形象,被創造出來的產物。本性上,人就應該是一種能知萬物的動物,即理性的動物。他相信人先天地就具備了博學、德行與恰當的道德及宗教或虔信的種籽,教育的作用,便是將這三樣種籽予以培育與發展而已。他認定這三樣種籽乃是植基於他深信的基督教中的三位一體:即天父、聖靈、聖子為一體的理論。 康門紐斯積極主張普及教育的理念,他認為每一個人都是基督的子民,不管他是男或女,貧或富,貴或賤,智或愚,教育應當像太陽一樣,普照於大地,廣被於一切的子民。凡是生存的、興盛的、榮發的、可發展的,就讓他經由教育的滋潤而好好地生存、興盛、榮發與發展。他指出凡是神造的萬物,都有其一定的存在目的。康門紐斯認識到萬物當中存在著一種默默的自然秩序。人的教育實施應該追隨此自然秩序。他以為一切的藝術,都是模仿於自然;教學亦為一種藝術,故而教學必須模仿自然。為了教學的精進、有效、確實、迅速、廣泛,他主張泛智的教育,即人人應該接受教育;事事物物均應發揮其教育的功效;且處處均應設立學校,讓所有男女都能進入學校,接受適當的教育。 他呼籲在家庭由父母實施嬰兒至兒童前期的六年教育,此即母親或母育學校;在村落設置國語學校,實施六年的兒童教育;在城市則設立拉丁學校,實施六年的青少年期的教育;在王國或省則設置大學,為青年們實施六年的高等教育。康門紐斯以為倘若教育實施能夠依循一切事物中的重要原則、原因與用途,教育就不至於顯得沒把握,沒結果,不徹底,不精進了。值得注意的是,康門紐斯相信人的此生是來生的預備,而整個此生的教育,亦是為了來生而預作準備。因此,他的教育理論基礎奠立在來世的人生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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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大教授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