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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大黎加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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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chool System in Costa Rica |
作者: | 單文經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哥斯大黎加的全名為哥斯大黎加共和國(Republic of Costa Rica),地處中美洲,與巴拿馬、尼加拉瓜為鄰。根據一九九二年的統計資料,人口約為三百一十萬。 哥斯大黎加的歷史背景與其他拉丁美洲國家迥異。蓋哥斯大黎加缺乏令歐洲強國覬覦的礦產,也無大量可作為農奴的印第安人,因此,先後前來墾荒的歐洲移民,俱為仰賴農穫為生的小農。在一八二一年哥斯大黎加脫離西班牙的統治而獨立時,為一孤立且貧窮的小國。不過,因為少與鄰國有爭戰衝突的情事,反而使其得以發展其無軍隊的獨特作法,能有近三分之一的政府預算發展教育,終於使其成為拉丁美洲教育最為發達的國家。 獨立以前的哥斯大黎加教育並不普及,甚至比其他拉丁美洲國家都落後許多,而且多係由天主教會設立。一八二八年已有法律規定學童必須入學,但是直到一八六九年的憲法頒布之後,免費義務教育的作法才落實。一八六九年的教育部長費南得茲,斟酌國情和世界先進國家,決定參考法國的作法改革哥斯大黎加的教育,逐步將教育權收歸政府統理。一八四三年,成立一所大學,但是,因為費南得茲部長認為大學教育成本太高,不如把經費用來發展中等教育,因而在一八八八年時,又停辦這所大學。直到一九四○年,才又有國立哥斯大黎加大學的設立。 一九四九頒布的哥斯大黎加〔憲法〕共有十三節文字與教育政策有關,係哥斯大黎加教育的法律基礎。目前,哥斯大黎加的國民自六歲至十五歲,必須接受九年的免費義務教育。哥斯大黎加的學制基本上為「六三二制」,再加上兩年的學前教育和年數不等的高等教育。目前,哥斯大黎加設有公私立大學各一所,師範學院五所,國家訓練所一所,技術學院一所,另外,聯合國並在哥斯大黎加設立一所和平大學。 哥斯大黎加的教育行政為中央集權制,舉凡政策制訂、經費預算與支出、課程與教學視導、教師資格審定等,皆由最高教育審議會總其責,而由擔任審議會主席的教育部長執行。教育部下設財政、師資培育、人事、文化服務、國家圖書館等部門。七個省分各設教育行政首長,協調各該省的教育業務。地方設置學務委員會監理各中小學的學務。 哥斯大黎加的教學用語為西班牙語。中小學校的行事曆,由三月的第一個星期一開始,到十一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六結束。每週上課六天,全學年上學二百一十天。 根據一九八五年的統計,哥斯大黎加的初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九十九,中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四十八,高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二七點三。根據一九九○年的統計,全國年齡在十五歲以上的國民文盲的比率為百分之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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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哥斯大黎加學校制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