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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保存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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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rchival preservation |
作者: | 林巧敏 |
日期: | 2012年10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檔案保存是指為了確保檔案於保存期限內受到完善保管,所進行之必要防護措施。檔案之保存應妥善採取防光、防熱、防潮、防蟲菌及防污染等措施,避免導致檔案之損壞。保存工作需要依紙質類、攝影類、錄影(音)帶類、電子媒體類等不同媒體類型,分開存放與維護。根據檔案管理局所訂定《檔案保存技術規範》之要求,不同媒體類型檔案之保存措施重點如下:(一) 紙質類檔案應存放於保護袋、卷夾或保護盒中。保護袋之材質,應選擇聚酯類膠膜;卷夾或保護盒之材質,應選擇純聚乙烯、純聚丙烯、聚酯類塑膠或去酸之紙類。紙質類檔案如有破損,應隨時修補;其修補方法得以裱法、鑲法或其他適當方法為之。紙質類檔案如因本身及外在環境影響而產生泛黃變脆、劣化損壞等情形時,應予以裱褙處理。(二) 微縮片、正片、負片及照片等攝影類檔案應存放於保護套(袋)或底片夾內,再置入去酸之保護盒中。保護套(袋)或底片夾之材質,應選擇純聚乙烯、純聚丙烯類塑膠或去酸之紙類。微縮片、正片或負片之保護盒應水平置放,並定期檢查。(三) 攝影類檔案應設置專用儲存櫃,其材質應選用惰性材料,並具有溫、濕度控制及四小時以上之防火功能。攝影類檔案及錄影(音)帶類檔案放入儲存櫃前應逐步回溫。取出後,亦同。管理人員拿取攝影類檔案時應配戴棉質或尼龍手套,接觸時以邊緣部分為限,避免刮傷或留下指印。(四) 錄影(音)帶類檔案應將防誤抹孔關閉,個別存放於絕緣之保護卡匣盒內,再置於儲存櫃中。儲存櫃之存放,應避免鄰近電器用品或帶有磁場之場所。錄影(音)帶類檔案應定期檢查及轉帶;如有變質,應即處理,並定期複製轉錄。入庫前應轉回起頭點;快速轉帶後,應經散熱後始予以入藏。錄影(音)帶類檔案如有發霉情形,應使用除黴噴液,清除發霉。(五) 電子媒體類檔案應以壓克力、純聚丙烯等化性穩定材質之保護夾盒個別存放,再放置於儲存櫃中。電子媒體類檔案應避免使用清潔溶液擦拭。擦拭光碟片應使用軟質之織布,由中心部位以放射方向向外圍拂拭,避免用同心圓方向擦拭之。光碟片應避免刮傷,管理人員拿取光碟片時應配戴棉質或尼龍手套,接觸時以邊緣部分為限,避免於光碟表面留下指印或刮傷。 檔案入庫保存前應檢查檔案實體情況;如有蟲害或發霉情事,應予以隔離並進行除蟲或殺菌處理。檔案保存過程為避免蟲害與菌害,保存場所應避免植養盆栽、堆放木頭,杜絕昆蟲滋生。室內避免舖設地毯,水管避免經過天花板,以維持環境之整潔。窗戶應加裝紗窗、排水口及通氣孔加裝濾網,縫隙處應予以填補,防止昆蟲入侵。必要時於通風口加裝空氣淨化設備,以減少菌害發生。管理人員應定期翻閱檔案檢視檔案保存狀況,進行環境偵測並作成紀錄。如檔案已遭蟲害或菌害,應即進行除蟲、殺菌處理,並針對重要檔案進行破損修補。檔案管理局編(2006)。檔案管理作業手冊。臺北市:檔案管理局。 檔案管理局編(2003)。檔案保存技術規範。臺北市:檔案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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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檔案管理局編(2006)。檔案管理作業手冊。臺北市:檔案管理局。 檔案管理局編(2003)。檔案保存技術規範。臺北市:檔案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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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檔案保存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