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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義務教育自然課(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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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蘇式冬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九年義務教育自然課是小學階段的一門重要基礎課,擔負著向學生進行科學啟蒙教育的任務;目的是使學生初步認識自然界常見的物體和現象,初步了解人類對自然的利用、改造、保護與探索,培養學生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志趣和初步的觀察、動手能力,使學生受到愛家鄉、愛祖國、愛大自然和相信科學、破除迷信的教育。 課程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使學生獲得一些淺顯的有關自然界的知識,二是使學生初步了解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三是使學生獲得一些淺顯的生理衛生知識。具體內容分成八個單元:將植物、動物歸為一個單元,稱為「生物」單元;將水、空氣歸為一個單元,稱為「水、空氣」單元;將力與機械歸為一個單元,稱為 「力、機械」單元;將聲、光、熱歸為一個單元,稱為「聲、光、熱」單元;將電、磁歸為一個單元,稱為「電、磁」單元;將地球、宇宙分別組成單元,稱為「地球」單元、「宇宙」單元。有關人體知識稱為「人體」單元。整個課程內容知識重點有二百零三個,教學要求分為了解、知道、理解三個層次。「了解」的內容不考查,「知道」的要求是能說出或寫出所學知識的要點,能識別所學過的自然事物。這一層次有一百五十二個知識點,約占總知識點的百分之七十四。 對於不同年級段,教學要求不同。例如,在低年級段,要求學生認識周圍自然界常見事物的顯著特徵,「顯著特徵」指明顯可見的自然現象,如天氣有晴、陰、雨、雪等變化,物體在水中有的沉有的浮,聲音有的悅耳有的刺耳,磁鐵能吸鐵,摩擦能起電等,在中年級段,要求學生認識周圍自然界常見的同類事物的共同特徵,「共同特徵」,是指同類自然物體的共同特徵,如哺乳動物的共同特徵,昆蟲的共同特徵,果實的共同特徵,金屬的共性。在高年級段,要求學生認識自然事物之間的聯繫和它們的運動變化規律,如晝夜現象是地球自轉形成的,日蝕現象是太陽被月球旋轉的過程中發生的,月蝕現象是太陽被地球遮擋形成的等。 小學自然課教學大綱中,對培養學生的能力方面的要求是:培養學生學科學、用科學的能力,主要是初步的觀察能力,實驗能力,製作、栽培、飼養等動手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想像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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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九年義務教育自然課(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