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章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uè zhāng |
解釋: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樂章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uè zhāng |
解釋:
1.樂書的篇章,指能入樂的詩詞。《禮記.曲禮下》:「喪復常,讀樂章。」唐.韓愈〈潮州刺史謝上表〉:「宜定樂章,以告神明。」 2.大型套曲的組成部分,可單獨演奏。如交響曲、奏鳴曲的第一樂章、第二樂章等。movement中譯名。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樂章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賈馥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樂章是顧亭林﹝日知錄﹞卷六中一段記載,辨別詩與樂的先後次第;以為古人以樂從詩,漢以後變成詩從樂。所謂古人以樂從詩,是先有詩然後和之以樂,如﹝尚書‧舜典﹞所載,舜命夔典樂、教冑子,從文字次第看,是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詩在前,次為歌,再次樂器為聲,再次為律,最後是「八音克諧」。歌唱者和奏樂器者是不同的人,除非歌只用一種樂器,一人可以邊奏邊唱歌。 顧氏認為自漢代以後,五言詩只是詩,並非全部能歌,只有協於音的,才譜曲而稱為樂府。宋以後稱為樂府的,也只是文字,以致詩與樂分途為二。詩與辭不能歌而樂亡;詩而不能協於音,古詩亦亡。 這種演變,可能是古詩大抵出於中原諸侯國,本諸先王,言辭簡單,音節合乎自然,所以詩皆能歌。魏晉以後,異族入侵,羌戎之音混雜於中原語音中,詩文不復協於音,然後先協音再作詩文,猶如以詩從樂,與現在之作譜與作詞各為一人,而作詞者未必知譜曲略同。 顧氏的這個說法,可供了解自漢代設太學後之詩經博士,只知詩而不知與詩密不可分的樂,開啟後世只重文字傳述,不重技藝的先河,頗足發人深省。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樂章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