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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機論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Vitalism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生機論是主張有生命的機體有一種基本的生命力(life force),但卻不能用機械成生物化學來解釋;原是一種生物性的形上觀點。
  生機論者認為生命體之有生命,源自一種有機的本質,可以獨立存在。這種說法見於素樸的生機論(naive vitalism),如日常語言中所說:「他喪失了他的生命」。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被認為是生機論者。後來的生機論者進一步主張靈魂為生命的模式,使生命有力量保持並完成有機的形式。德瑞希(H. Driesch, 1867~1941)繼亞里斯多德的主張,認為生命的要素是獨立自主、像心靈般、不占空間的存在物。
  法國哲學家柏格森(Henri Bergson, 1859~1941)在生命哲學中提出了生命本質的論點,認為生物具有生命力或活力,所以其生命哲學稱為「生機論」。這種生機論的觀點為:(1)生命為一巨川,藉發展性的有機體,一代復一代地向前奔流;(2)生命是唯一的一種衝動,自其原始開端,繼續向前繁衍,分散在各種系統之中,是一種會生長的東西,是會適應、發展和創造的東西;(3)生命是趨勢;(4)生命就是運動;(5)生命以繼續繁衍之活動為其特質;(6)生命是藉物質顯現的意識。
  生機論主要受批評的地方,在於缺乏實徵性的證據支持;近代自然科學的進步也傾向於支持機械論,著重物理化學方面的探討,而非生命力的探討。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生機論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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