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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童赴美留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伍振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幼童赴美留學」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派遣學生出國留學;其事係由容閎倡議,而由曾國藩與李鴻章促成。同治十年(1871)十月,曾國藩與李鴻章接受容閎的建議,聯名奏准清廷選派幼童赴美肄業;並擬定章程十二條,規定「選送幼童,每年以三十名為準,四年計一百二十名,駐洋肄業;十五年後,每年回華三十名,由駐洋委員臚列各人所長,聽候派用,分別奏賞頂戴、官階、差事;此係官生,不准在外洋入籍逗留,及私自先回,遽謀別業。」次年八月,首批赴美幼童由滬起程;十二年六月、十三年九月、十四年十月,又分別選派幼童各三十名赴美留學。以上一百二十名幼童,年齡最大者十二歲,最小者七歲,廣東籍占百分之七十。駐洋正副委員為陳蘭彬、容閎;漢文教習葉緒東、容元甫,翻譯曾蘭生等同往。光緒七年(1881)六月,由於陳蘭彬上奏:「外洋風俗,流弊多端,各學生腹少儒書,德性未堅,尚未究彼技能,先已沾其惡習,即使竭力整頓,亦覺防範難周。」呈請將駐洋肄業局裁撤,並將全部留童幼童撤回;此時適逢美國發生排華風潮,總理事務衙門依議奏准將一百二十名留美幼童、除因故早已撤回及在美病故之二十六名外,其餘九十四名於年內分三批撤回。
  上述赴美留學幼童,在美肄業時間,最長者不滿十年,最短者約為五年;僅有二人完成高等教育。回國後,首批二十一名均送電報局學傳電報;二、三批七十三名,除由船政局、上海機器局留用二十三名外,其餘五十名分撥天津水師、機器、魚雷、電報等學堂及醫館等處學習工作。後來在這些留美回國的學生中,許多人成為中國近代新式海軍、採礦、鐵路、機器等方面的技術骨幹,對中國的現代建設多所貢獻;在鐵路工程方面最負盛名的詹天佑,便是第一批赴美留學的幼童之一。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幼童赴美留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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