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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閎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róng hóng
解釋:
人名。(西元1828~1912)廣東香山人。民國前五十八年,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為中國第一位留美學生。歸國後,組設輪船公司,開採礦產及選派青年出國留學,為中國政府派遣學生留學之始。後被任為駐美祕西副使,兼管留學生事務。曾參與維新運動,戊戌政變後,流亡海外。民國成立後,病逝美國。著有《西學東漸記》等書。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容閎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井敏珠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容閎(1828~1912)字達萌,號純甫,廣東香山南屏鎮(今屬珠海市)人,中國近代留學教育倡導者。清道光八年生於澳門,民國元年病逝美國。道光十五年(1835)於澳門附讀英籍傳教士郭士立夫人(Mrs. Gützlaff)創設之女校,道光二十一年就讀澳門馬禮遜中學(Morrison School)。道光二十七年隨該校校長美籍傳教士布朗(Rev. Samuel R. Brown)赴美留學,入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孟森高中(Monson Academy),道光三十年考入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咸豐四年(1854)畢業返國,為中國最早留美的大學畢業生。
  容閎離美返國,於咸豐六年抵上海,先後在海關翻譯處、寶順洋行任職。咸豐十年隨美籍傳教士二人至天京(今南京)訪問,會見太平天國干王洪仁玕,並提出七條新政建議,其中特別注重學校教育,主張設立武備學校、海軍學校、實業學校、頒定各級學校制度;但這些建議並未被採納,因此仍返回上海。
  同治二年(1863),由張斯桂、李善蘭等引薦,赴安徽安慶會晤曾國藩,接受籌辦機器總廠、出洋購買機器的任務。同治四年,容閎將在美國購辦的機器運回,並於上海高昌廟設廠,命名為江南製造總局。容閎同時還建議在製造局附設兵工學校,以培養中國工程技術人才。
  同治七年,謁見江蘇巡撫丁日昌,呈報其草擬之四項條陳,其中第二項為:「政府宜選派穎秀青年,送之出洋留學,以為國家儲蓄人才。」丁日昌大為讚許,並轉呈軍機大臣文祥,後因故暫被擱置。同治九年容閎又請丁日昌向曾國藩建議,曾國藩認為立意極佳,於是與李鴻章在同治十年聯銜奏請,後經清廷批准,設留學事務所,由陳蘭彬、容閎為正副委員,負責辦理派遣留學生及其監督事務。關於留學生的派遣的方式為:預定學額一百二十名,分四批,按年遞派,每年派送三十人;留學期限十五年,學生年齡以十二至十四歲為限。第一批學生於同治十一年出國赴美,包括幼童梁敦彥、詹天佑等三十人,為中國派遣學生至外國留學之始。第四批學生按計畫於光緒元年(1875)放洋。但光緒元年後改由吳子登繼任留學生監督,認為「外洋風俗,流弊多端,各學生腹少儒書,德性未堅,尚未究彼技能,先已沾其惡習,即使竭力整頓,亦覺防範難周」。遂與陳蘭彬等奏請撤回出洋肄業留學幼童,這批早期留學生便於光緒七年全部召回,留學教育計畫中途停頓。
  光緒二十四年(1898)戊戌變法時,容閎曾在北京多方贊助維新活動;政變後潛赴上海,托跡租界。光緒二十六年加入唐才常等在上海組成的自立會,被推為會長,因遭清廷通緝,逃往香港,並參與興中會在港人士的革命活動。光緒二十八年離港赴美,宣統二年(1910)邀 國父赴美商談,積極擁護 國父的革命主張,多方支援革命運動。
  容閎在建立中國近代化所需的制度、人才和觀念方面開啟了先河,特別是派遣留學生出國留學,可說是針對清末中國阢隉之局,提供了解決因應之道。著作有〔西學東漸記〕等。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容閎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