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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Brown, Alice Van Vechten
作者: 黃玉清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愛麗絲.布朗(1862~1949)是一位美國藝術教育家,出生於新罕普夏州的漢諾瓦(Hannover, N.H.),其祖父法蘭西斯.布朗(Francis Brown)曾任達特茅斯學院(Dartmouth College)院長。父親山姆.布朗(Samuel Gilman Brown)也曾在達特茅斯學院任教達二十七年之久。愛麗絲在七個兄弟姊妹中,排行第六。她父親於一八六八年遷往紐約,擔任漢彌爾頓學院(Hamilton College)院長。她就讀於克林頓與優帝卡(Clinton and Utica)學校,同時另有私人教師教導其課業。一八八一至一八八五年間,她離開知性的、神學氣氛濃郁的家庭,前往紐約藝術學生聯盟(the Art Student's League)追隨威廉.契斯(William M. Chase)、亞伯.謝雅(Abbott Thayer)等人學習繪畫。
  由於經年累月為疾病纏身,愛麗絲不得不放棄學業,不過她的生涯卻因此有了重大的改變。在放棄成為一個創作藝術家的宿願之後,她轉而從事教學與藝術史工作,於一八九一年被任命為康乃狄克州諾威契藝術學校(Norwich Art School)的副主任。三年後晉升為主任。她的教學將活力與良好的訓練加以結合,頗引人注意。特別是她教授藝術史的方法,更是令人折服。她的藝術史教學包括繪畫、對所研究作品的照片與實物加以臨摩,以提高學生的觀察力,彷彿是在科學實驗室從事實驗一般。
  她於一八九七年應聘魏斯理學院(Wellesley College),負責重整藝術教學計畫,當時該學院只提供極有限的藝術史教學,頂多是看一看照片、讀一讀歷史教科書而已。出乎意料之外,魏斯理學院竟然同意她的建議,在藝術史課程裡加入「實驗作品」,並核計其學分,結果該學系學生人數扶搖直上,到一九○○年時,魏斯理學院是全美國唯一可以主修藝術史的地方。在擔任藝術系系主任的三十三年中,她的實驗教學法經歷許多變化,因為她對嘗試性實驗向來很歡迎。魏斯理學院藝術系的學生也以觀察敏銳而備受讚賞。後來哈佛大學想重整藝術系時,即推崇布朗女士的做法,並建議師法「魏斯理」方法。
  她對美國大學藝術學會(The College Art Association of America)極感興趣,乃積極參與該會,並曾擔任其董事會董事及重要委員會委員。她也任職於美國考古學院的中世紀與文藝復興時代研究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Studies of the Archaeological Institute of America)。一九三○年,魏斯理學院頒授給她名譽藝術碩士學位。漢彌爾頓學院在她退休時也頒給她名譽人文學博士學位。晚年她居住於紐澤西州的中鎮(Middletown, N.J.),後因病逝世,享年八十七歲。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布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