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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洞書院揭示〕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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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周愚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白鹿洞書院揭示〕又名〔白鹿洞書院學規〕,係宋朱熹為廬山白鹿洞書院所立之學規。據〔宋史.道學傳.朱熹傳〕,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朱熹除知南康軍;理政之餘,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復其舊,並為立學規俾學子守之,此即〔白鹿洞書院揭示〕。據〔朱子大全.雜著〕所載,其內容如下: 父子有親 君臣有義 夫婦有別 長幼有序 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堯舜使契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學者學此而已。而其所以學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別如左: 博學之 審問之 慎思之 明辨之 篤行之 右為學之序,學、問、思、辨四者,所以窮理也。若夫篤行之事,則自修身以至於處事接物,亦各有其要,其別如左: 言忠信 行篤敬 懲忿窒慾 遷善改過 右修身之要。 正其誼不謀其利 明其道不計其功 右處事之要。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行有不得 反求諸己 右接物之要。 朱子訂此學規,旨在使士子明古代聖賢教人為學之意,主要在使其明義理以修其身,然後推己及人,而非時下為應科舉,徒欲其務記覽為詞章,以釣聲名取利祿而已。此後,明、清書院學規,多以此為藍本(參見「白鹿洞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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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白鹿洞書院揭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