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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態度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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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Natural Attitude |
作者: | 俞懿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然態度(或素樸態度naive attitude)一辭是胡塞爾(E. Husserl, 1859~1938)現象學(phenomenology)思想的重要概念之一。這裏所謂「態度」是指自我保持的習慣傾向,或對世界認知的觀點。自然態度與理論態度(theoretical attitude)相對,指自我視外在世界、社會人群,自身以及他人心理僅為在廣袤時空之中具體存在的個別事物,可作為自然科學包括天文學、物理學、生理學以及生理心理學等等知識的材料。「自然態度」以「事實」(matters of fact)為知識的基礎,以個人立即(immediate)、直接的感知(perception)或借感知而取得的記憶(memory)與想像(phantasy)為認知方法,以感知記憶所得作為判斷、感受、評量的依據。如此採取自然態度從事認知活動有以下特徵: 1.以經驗為限:自然認知始於經驗,亦止於經驗。 2.以實存之物為對象:自然認知限於認識現實存在(actual beings)的具體、個別、占具一定時空為因果鎖鍊決定之物。 3.不具反省能力:自然態度既以能知的認識官能(如知覺)與所知的外在客體(即世界)為理所當然,因而無意於從事深層的理論反省與研究,也就無法掙脫現實經驗的藩籬,了解真正認知的過程(意識及其結構)以及知識的性質(存有及其本質)。 大抵自然科學家、自然主義者(經驗主義者、懷疑主義者)乃至歷史學家、文化學家、社會學家均抱持自然態度以處理其研究對象。這些科學的研究對象往往存在於特定時空,偶然發生,不具普遍必然性,因此這類知識並不符合嚴格的知識規準。胡塞爾認為唯有以現象學方法(phenomenological method)取得的知識,才足以成為嚴格的知識。(參見「現象學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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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然態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