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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學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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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ì xué guǎn |
解釋:
清末為培養翻譯人材而設立的專門學校。修業期限為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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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譯學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黃春木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譯學館是京師大學堂的附屬機構,於光緒二十九年(1903)成立,並將原於光緒二十八年由同文館改設的繙譯科歸併在內。 譯學館之設,旨在造就外語人才,以便辦理中外交涉與編纂文典,故性質如一般學堂,而其教員及管理員職任則比照〔高等學堂章程〕辦理。同年九月開學授課,但開辦之初,因學生來源有限,故只要文理通順且粗解外國語文者即可考取入館肄業,學額為一百二十名,以五年為期。 學館每日講堂功課為六個鐘點,一週共三十六鐘點。鑑於前同文館學生中學義理、文詞太差,且基礎學識不足,故在章程中特別規定,入館者除自以修飭品行為先外,須兼習普通學,共包括九門:人倫道德、中國文學、歷史、地理、算學、博物、物理化學、圖畫、體操。另第三年起,須再學交涉、理財、教育之專門學。至於外國語文共有英、法、俄、德、日文五科,每人識習一科,務期專精;分班則依外文程度行之。 譯學館前後共招生五次,光緒二十九年考取的為甲級,次年添招乙級,其後又有丙、丁、戊三級,但只甲、乙、丙三級畢業。畢業生列最優、優、中、下、最下五等,依〔學堂獎勵章程〕辦理。宣統二年起(1910),因學部設立需用譯才甚多,故原得獎主事、小京官者,盡先留學部補用,餘則分外務部、農工商部;而得獎直隸州、知縣、通判者,則分往通商口岸省分候補。至於升入大學堂分科大學肄業者,以政法、文學、商業三科聽其自擇。 光緒三十三年(1907),張之洞接掌學部後,一意擴張大學,即擬將譯學館納入文學科中,故其後即不再招生。宣統三年(1911)譯學館正式停辦,由學部接收。民國元年(1912)教育部將原址撥歸北京大學,改設為第三院法科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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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譯學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