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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文獻通考經籍考〕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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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吳哲夫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續文獻通考經籍考〕58卷,清嵇璜奉敕撰。元馬端臨〔文獻通考〕,斷至宋寧宗嘉定以前。採摭弘富,體例詳賅,元以後,無人能繼作。明王圻雖曾捃拾補綴,有續作254卷,惜體例糅雜,顛舛叢生。清高宗乃於乾隆12年(1747)敕令博徵舊籍,採宋、遼、金、元、明五朝事跡議論,彙編為〔續文獻通考〕一書。 〔續文獻通考〕,凡26門,250卷。其中卷141至198,共58卷,為〔經籍考〕,著錄宋寧宗至明末的典籍。按馬氏於所著〔經籍考〕中自序其內容說:「所錄諸書,夫以四代史志列其目,其存於近世而考者,則採諸家書目所詳,並旁搜史傳,文集、雜說、詩話,凡議論所及,可以紀其著作之本末,考其流傳之真偽,訂其文理之純駮者,則具載焉。」〔續文獻通考經籍考〕除不錄佚亡之書外,體例大抵沿襲馬氏〔通考〕,每書之下,略述作者爵里始末,偶加案語以敘述其書大旨,有時還摘錄原書序跋,供作參考。而於圖書的部次,離他依據馬氏四部,但類目則略有更替,例如馬氏〔通考〕將名、墨、縱橫諸家各列專類,〔續通考〕則將之併入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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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續文獻通考經籍考〕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