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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昂第三大學(法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University of Lyon III (France)
作者: 余民寧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里昂第三大學於一九七三年成立,原先屬里昂第二大學,源自一八○九年由文、理、神學院合設的前里昂大學,其本源可溯至一二四五年教宗有關在里昂設高等教育的敕令。一八九六年改設大學。
  該校有學術與經濟自主權的國立大學,隸屬教育部,由國家提供經費。其組織由許多訓練和研究單位組成。管理組織有:大學委員會,其中成員包括教授代表、研究員、學生、行政及技術人員,也有從公、私立部門中選出的非大學成員之委員代表。各單位委員會,成員包括單位裡的教授代表、研究員、學生、行政及技術人員。科學委員會,掌管研究事務。校長由大學委員會選出。代表教育部的榮譽校長,由里昂學術院院長擔任。
  據一九八九年統計大學校際圖書館藏書六十一萬冊;法律一萬五千冊;企業管理研究所近六千冊;勞工研究所四千餘冊;語言二萬冊;哲學六千冊;文學一萬冊。出版品有[法學院年鑑]、[國防安全年鑑]、[環境法研究所簡報](雙月刊)、[印歐學雜誌](季刊)等。出版社有大學專設印務所。
  該校設有法學、企管、哲學、文學、基督教歷史、人口學、語言、印歐研究、通訊技術等科系。每一研究單位享有學術與行政自主權。
  法律: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D.E.U.G.)二年取得;法學學士文憑在取得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取得;碩士學位於學士學位之後一年取得;各類法律專門高等文憑(D.E.S.S.)和高等研習證書(D.E.A.)在碩士學位之後至少二學期可取得;博士學位在高等研習證書之後二至四年取得。法學資格證書亦於此之後二年取得。
  文學與人文科學: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二年取得;文學學士文憑在初級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取得;碩士學位在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之後一年取得;高等研習證書亦在碩士學位之後一年取得;博士學位則在高等研習證書之後二至四年取得。企管學的專門性高等文憑、博士文憑、社會法高等教育證書(C.E.S.D.S.)大學評定、法文證書文憑亦然。
  該校與下列各國大學學術合作:漢城大學、蒙特利大學、喬治城大學等。
校址:1, rue de l'Université B.P. 0638, 69239 Lyon Cedex 02, France.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里昂第三大學(法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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