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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陳述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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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onditional Statement |
作者: | 賈馥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條件陳述中的「條件」(condition)有「限制」或「制約」之意,中文也可譯為「在某種情況下」或「以某某為條件」,然後引出另一種情況或事件。邏輯中的條件陳述是在斷定兩個事件互相關聯時,以設定的一個事件為條件,而關係到另一事件的出現。如說:「若瓷瓶落到地上,則必然破碎。」其中前句的「若」字是設定的,也就是假定的,只是說「設若」,可見事實上瓷瓶是否落到了地上,並不確定,因而瓷瓶破碎與否,也是未定的事實。這種陳述,只有在「設定」是「真」時,後一種狀況才能成為真;反之,若所設定的未成真,後一種(或後句)自然也是「偽」。所以條件陳述含著「與事實相違」或「不合事實」(contrary-to-fact)、「虛擬」(counterfactual)、和「未完成」(unfulfilled)的意思在內。不過其中事實有誤的含意,並未明顯的出現在陳述中;不能成為真的主要原因,在於設定句中。 見於科學法則中的條件陳述,公式是:「如果╳╳,則╳╳」(英文式常用If p, then q.),舉例說明則可說:「如果鳥會飛,若鷹是鳥,則鷹會飛。」近似三段論式。這類陳述既然是假定,所以與事實相印證時,由於個別事件之出現與否,而有可真可假的差別,如前例若指著眼前的一個瓷瓶說「如其落下,必然破碎」,則這個瓷瓶既未落下,當然不破,所以「破」成為假。關鍵在於指著一個特定的目標而假想,「假想的」本就「非真」,後者自也不會成真。而實際上,像這樣的情形確會出現於事實中 ,所以用於「無條件陳述」(categorical statement)時,則成為「斷言」,如「瓷瓶落在地上而碎了」,便成了另一種形式。因其有這種性質,通常也認為「真」,且常常應用,史學家以至日常談話中不乏其例。 由於條件陳述應用頗廣,所誤的條件並不完全恰當,往往有若干相等的陳述可用;而情境不同時,陳述之為其為偽也各不相同;有時還要附加另外的陳述,才能斷定。例如:「若打開電源,燈就會亮。」這樣的條件陳述就要有「不曾停電」或「燈泡不壞」的附加陳述,才能使陳述完成。這種狀況是由於設定條件的公式,本身就沒有兼容並蓄的力量,已經有「某種限制」在前,本質上就沒有普遍性,即用見於自然狀況的事實為例來說明,也不能使之一一吻合無誤。邏輯學家、哲學家一再探討,雖有不同的觀點,仍然不得不承認條件陳述之「虛擬」性質,有其確定性,同樣也有伸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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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條件陳述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