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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育遊戲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張宏亮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廣義而言,一切之體育活動均屬遊戲的一種,例如排球、籃球、棒球等,這些運動都是屬於經過規則化的團體遊戲,因此,我們可以說遊戲所包括的範圍遠比體育活動的範圍廣泛。
  「遊戲」一詞,係由盎格魯撒克遜(Anglo-Saxon)的plega一詞而來,有比賽(Game)及競技運動(Sport)的涵義,也有「遊戲即是競爭」的說法。
  根據體育學者許義雄的看法,遊戲的概念應包括遊戲的本質、情緒要素、表現形式及基礎條件四要素,其相關的概念架構如下圖。
  
  體育教師在授課時,體育教材的選擇應配合遊戲的本質,才能提升學習者學習的動機,尤其是小學階段的體育課程更應做到體育教材遊戲化的程度,以便符合兒童之身心發展。
  以教育部公布之〔國民小學低年級體育教材大綱〕為例,從下表的教學大綱可發現,小學低年級之體育課程均以體育遊戲為主。
  
   (取自許義雄〔體育學原理〕頁四十一)
  為增加體育教學的效果,在編選體育遊戲教材時要注意到下列要點:(1)應力求簡易有趣,以團體活動為主;(2)應採自然活潑的動作,以適應兒童的天性;(3)應具有競爭性,以增加樂趣及奮鬥精神;(4)應富有冒險性,以培養勇敢的精神。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體育遊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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