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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邊沁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Bentham, Jeremy
作者: 馮朝霖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邊沁(1748~1832)是英國哲學家、改革派及首創功利主義者。生於倫敦,三歲即能讀拉丁文,十二歲時進入牛津大學林肯法學院,十六歲畢業;終生未娶。
  邊沁將其一生的精力,投注在徹底的批判,和重建英國的每一項制度,包括道德、宗教、教育、政治、法律和經濟等方面。由於在十八世紀末,英國已腐化的法律制度竟還受到國教般的尊崇,引發邊沁的改革決心,更創造出一個全新的法律制度,而後被譽為「法學界的馬丁.路德」。
  邊沁的功利主義,乃借用了科學家普利斯萊(Joseph Priestley, 1733~1804)的名言「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進而擴充為衡量人類一切行為價值的標準。他的目的是想創造出一個完整的法律結構,而政府則應致力於增進功利的四個目標:安全、生存、富足與平等,最終達到「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止。邊沁構想的烏托邦式(Utopian)福利國家,甚至比二十世紀時建立的福利制度還要完整,充分顯現他前瞻的眼光。然而邊沁的藍圖,對國家的遠大構想,在工業革命之後,喬治三世的統治之後的維多利亞時代,卻不再被人重視。邊沁甚至還被歸類為一個死板、頭腦簡單的化約主義者,和一個只會機械化精打細算的理性主義者。
  然而他在教育改革上的貢獻是不容抹煞的;他反抗舊式大學中的宗教試驗(見邊沁所著〔不宣誓〕(Swear not at all)),在中等教育改革中,他提倡物理科學之研究,一反過去偏重古典語文之教授。此外在一八二七年時,邊沁又提出改革文官任用制度。任何想在政府機構中工作的人,必須先通過一個競爭測驗。至今英國在選派文官時所用的辦法,即導源於邊沁當年的改革計畫。
  邊沁的著作,由於他充沛的創作力和缺乏裁剪,因此特別難以閱讀。〔政府論鱗爪〕和〔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是他早期較為人所熟知的作品;徹底綜合其思想體系的權威之作乃是〔司法證據原理〕及〔憲法法典〕(1830)。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邊沁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